北京保監局規范壽險銷售行為
(編者按: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保險意識增強,保險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為了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北京保監局設置“消費提示”欄目提示消費者在保險消費過程中應當關注的事項,并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及時發布風險預警信息,希望引起廣大消費者的關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規范壽險公司銷售行為,近期,北京保監局和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對保險銷售宣傳、銷售用語、銷售回訪和銷售人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規范要求,北京保監局在此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時應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一、關注宣傳資料,理性分析銷售人員的承諾
保險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的銷售人員承諾高收益、對保險責任講解不清甚至自制產品宣傳資料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屢有發生,為此,北京保監局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宣傳資料管理,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前要客觀分析銷售人員向您介紹的保險產品,關注銷售人員使用的宣傳資料是否為保險公司統一印制,凡印制粗糙、內容簡單、過于強調“收益率”或將保險介紹為“存款”等宣傳單均有可能是違規宣傳資料。
二、關注銷售過程,仔細閱讀并認真填寫投保資料
銷售人員向您推銷保險產品,應按照北京保險行業的統一銷售用語明確向您告知其身份和所介紹的產品名稱、保費繳納期限及每期繳納金額、投保后的猶豫期內享有無條件退保的權利等內容,并向您出示保險條款和投保提示書,如果您購買的是分紅險、萬能險和投資連結險等產品,銷售人員應向您出示產品說明書。同時,您還應關注和監督銷售人員是否解釋清楚分紅險產品分紅分配的不確定性,萬能險產品超過最低保證利率部分收益的不確定性,以及投資連結險產品的投資風險由投保人承擔等內容。您應仔細閱讀投保單、投保提示書等相關投保資料并親筆簽名。為便于保險公司對您提供回訪服務,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投保單上填寫真實聯系方式。
三、關注保險合同,認真對待保險公司的回訪
保險公司承保后會向您寄送保險合同,您收到保險合同后要及時閱讀,并關注合同所列明的保險責任、繳費期限和退保損失等內容是否與您的購買意愿相符。保險公司會在您簽收保險合同后的10天猶豫期內進行回訪,這是保護您利益的一道重要屏障,保險公司的回訪將再次向您確認是否理解了銷售用語中需要明確的內容。北京保監局提示您認真對待保險公司的回訪,如實回答回訪人員提出的問題,遇到不清楚的內容及時向保險公司咨詢了解。如果您草率應付保險公司的回訪,隨意回答問題,保險公司將難以核實銷售人員的銷售行為是否規范,最終損害您的切身利益。
四、關注銷售人員資質和誠信記錄
銷售人員的資質和誠信狀況是銷售行為規范與否的關鍵,中國保監會規定銷售人員必須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北京保監局在執行保監會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保險公司和專業代理機構的銷售人員還應取得其所在公司發放的《保險營銷員展業證》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同時,商業銀行等兼業代理機構應在營業網點主動公示銷售人員的資質情況。銷售人員的誠信記錄將納入信息系統管理,并供社會公眾查詢。希望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能夠認真核實查詢銷售人員資質情況和誠信記錄,并可到北京保險信息服務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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