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險保單中采用A、B類概念取代了原車險保單中的進口車和國產車概念其劃分標準如下:
(一)所謂A類車輛是指:1.整車進口的一切機動車輛;2.主要零配件由國外進口國內組裝的套牌車輛;3.合資企業生產的16座以上(含16座)的客車;4.外資、合資企業生產的摩托車;5.下列品牌的車輛和車型:北京切諾基V6、廣州本田、上海別克、上海帕薩特、湖北雷諾、長春奧迪系列、天津豐田。其他合資企業生產的國產化率低于70%的機動車輛。
(二)所謂B類車輛是指除A類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輛。
(三)對于難以明確是A類還是B類的車輛或沒有列入本規章中A類套國產品牌的進口車由當地保險同業公會提出劃分意見報保監會在當地省級派出機構審定未設立省級派出機構的應直接報中國保監會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