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初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駐菏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度初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0]9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0年度初、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為10月24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考試大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為使廣大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新統計法,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根據新統計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均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該專欄網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三、報名條件
2010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規定執行。關于資格審查中對工作年限的掌握問題,請嚴格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第六條規定執行,即報考今年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工作年限一律截止到2010年底。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堅持原則;
2、熱愛統計工作,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全國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四、報名時間、辦法及所需報名材料
(一)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為6月20日—7月10日。
(二)報考人員須填寫《2010年度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及《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考人員基本情況表》(電子版)(附件2);提交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大頭照片3張(尺寸為38mm×27mm)。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身份證、學歷證明、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 各縣區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各縣區統計局審查同意后,統一匯總報菏澤市統計局法規教育科(市政府辦公大樓四樓),聯系電話:5310973;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駐菏有關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各單位人事科(處)審查同意,經主管部門統一初審匯總后報菏澤市統計局(匯總表見附件3)。
(三) 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中央、省駐菏有關部門(單位)到市統計局辦理報名手續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2010年度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申報表》;
2、《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考人員基本情況表(電子版)》;
3、《2010年度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4、報考人員須提供的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審查后退還)、復印件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五、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六、其它事項
(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考人員基本情況表(電子版)的填寫:
性別:“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
學歷:用代碼“1、2、3、4、5、6”分別對應代表初中、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考試級別:“1”代表初級,“2”代表中級;
“所在地區”填菏澤市,代碼為“29”。
(二)各縣區統計局及市直各部門(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應考人員有關信息的采集。為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報名時務必提醒考生認真準確填寫個人信息,考生確認信息填寫無誤后,方可收表。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填寫錯報名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各縣區、各單位報名時務必提醒考生注意。
(三)2010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由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四)考生的準考證將于考試前一周內下發,在縣區報名的考生,由主管部門或單位統一到所在縣區統計局領取;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駐菏有關單位考生的準考證由單位統一到市統計局領取。具體考試地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五)2010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考試用書考生可自愿訂購,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各縣區、各單位將征訂數匯總后報市統計局。
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好宣傳動員,并抓緊組織報名工作。要嚴格掌握報名條件,并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今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2.2010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考人員基本情況表。xls
3.2010年度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