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湖南2013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至6月30日,2013年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5日。
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湘統辦[2013]20號
各市州、縣市區統計局: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10號),今年9月15日將舉行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為了做好我省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未獲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時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報名時需填寫《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電子表,見附件1),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2張。請各地用統一的電子表格《二O一三年(市州名)統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名冊》(見附件2)錄入考生名單,審核通過后于7月31日前報省統計局教育中心。
三、考試時間
2013年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5日,具體考試課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至11︰00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下午14︰00至16︰00 《統計法基礎知識》。
四、考場設置
考點一般設在市州統計局所在地。人數較多的縣市區要求設置考場的,必須經各市州統計局報省統計局批準。各市州統計局于8月20日前將考點設置審批表(見附件3)報省統計局教育中心,經省統計局教育中心審批后確定考場設置。考場確定后,各市州統計局于9月7日前將準考證經由各縣市區統計局發至考生手中。
五、考試規程
(一)考試前一個月省統計局下發《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考試組織的各項具體工作,請各地嚴格遵照執行。
(二)考試前一個月,各級統計局需向上一級統計局簽訂保密承諾書和工作責任書。
(三)省統計局設立舉報電話(0731—82212517、82212513),考試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考試資格,試卷作零分處理。
(四)各市州統計局于9月14日前來省統計局教育中心領取試卷,9月16日前將試卷送回省統計局教育中心,同時上報考場紀律驗收報告。
(五)10月底前公布考試成績。
六、證書發放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開始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實行網上申請辦理,具體實施細則另行發文。
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