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中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青人辦發〔2009〕145號
各區、市人事局、統計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統計局《關于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9〕87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中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度中、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5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 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規定執行。在資格審查中對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第六條規定執行。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自即日(6月17日)起至7月10日結束。
各區(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各區(市)人事局和統計局審查同意后,統一報青島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市直各部門及中央、省駐青單位報考人員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同意后,統一報青島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閩江路7號,市政府辦公大樓后樓623房間,聯系電話:85912272 聯系人:劉恩平)。
各區(市)、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等,將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考試登記表(附件1)、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張(其中一張貼在登記表上)和本單位的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2)于2009年7月10日前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審核。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人事考試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3〕23號)要求,在證書發放前,青島市人事局將對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辦理證書。
四、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
五、其它事項
(一)2009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青島考點只在青島市區內設置考場。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用書考生可自愿訂購。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各區、市、各單位將征訂數匯總后,務必于2009年7月10日前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
(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在考試年度內取得相應級別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作為辦理資格證書的依據之一。
各區、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抓緊組織報名工作。要嚴格掌握報名條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考試有關問題的宣傳,使報考人員熟知考試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確保今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青島市人事局
青島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