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定于2009年2月23日至2月27日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時間:
2009年2月23日至2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發放地點:
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二樓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
三、發放辦法:
請2008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根據當年報名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和發證程序,攜帶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
②學歷(位)證原件(成教、自考生還需提供低一級學歷證書)、
③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
④報名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相關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等、
⑤近期兩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辦理資格條件審核手續(報考條件詳見當年報名文件)。審核合格者發放相關資格證書及合格人員登記表(合格人員登記表須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切勿遺失)。
考試合格考生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出具委托書,列明委托事項,代領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四、注意事項:
如合格考生未在規定時間領取資格證書,請于正常工作時間撥打電話83777159聯系補領證書時間,領證地點及發放辦法同上。
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
二00九年年二月十七日
責任編輯: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