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局、統計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112號)
及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6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
[2006]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0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
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所在單
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經當地統計和人事職改部門進行資
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及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考生經省統計局和省職改辦進
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院職業資格考評處辦理報名手續。
三、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5日
(二)考試時間: 2006年10月15日
初級: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三)各地于2006年3月20日前將考生基本情況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職業資格考評處。
四、試卷、答題卡回收辦法
考試結束后,要認真填寫考場情況報告單,收集答題卡,將答題卡按準考證號碼順序整理好,與考場情況報告單
一起密封于答題卡回收袋內。
五、準考證編排規則
準考證號碼按全國統考辦統一規定的11位號碼格式編排,具體編排規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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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代碼 年度代碼 省級代碼 地市代碼 考場代碼 座位序號
級別代碼:初級1,中級2,高級3(暫未開考)
年度代碼:取本年度最末兩位數字,如2005年為“05”
省級代碼:湖北省代碼為 42
地市代碼:
省直00,武漢市01,黃石市02,十堰市03,宜昌市05,襄樊市06,鄂州市07,荊門市08,孝感市09,荊州市10,
黃岡市11,咸寧市12,恩施州28,隨州市91,仙桃市94,潛江市95,天門市96,神農架林區93
六、考生基本情況數據庫格式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基本情況采用Dbase或Foxpro數據庫上報,數據庫應包含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工
作單位、學歷、年齡、專業年限、考試級別、科目1得分、科目2得分等10個數據項。
準考證號:字段名“ZKZH”,字符型,長度11;
姓名:字段名“XM”,字符型,長度8;
性別:字段名“XB”字符型,長度1;
工作單位:字段名“GZDW”,字符型,長度20;
學歷:字段名“XL”,字符型,長度1;
年齡:字段名“NL”,數字型,長度2;
專業年限:字段名“ZYNX”,數字型,長度2;
考試級別:字段名“JB”,字符型,長度1;
科目1得分:字段名“KM1”,數字型,長度5(不填)
科目2得分:字段名“KM2”,數字型,長度5(不填)
準考證號:按發給考生的11位號碼錄入。
性別:用代碼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
學歷:用代碼1、2、3、4、5,分別對應代表初中、高中、中專、大專、本科及以上。
考試級別:用代碼1代表初級,2代表中級。
科目1得分:分別對應初級資格考試《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中級資格考試《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科目。
科目2得分:分別對應初級資格考試《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級資格考試《統計工作實務》科目。
“科目1得分”和“科目2得分”為空白項,不填報任何內容。
七、考試報名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60元。
八、考試用書及培訓
有關考試用書、培訓事宜,請與省統計局職改辦聯系。
各地人事、統計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湖 北 省 人 事 廳
湖 北 省 統 計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