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統計局,市各部、委、辦、局、集團(公司)、直屬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5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97號)和國家統計局《關于2005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05]1號)精神,現對2005年我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5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0月16日。
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為:
上午 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 2:00— 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時間為:
上午 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 2:00— 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考統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5年,并取得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滿4年。
2、高中、中專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5年,并取得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滿4年。
3、大專畢業后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5、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6、獲得博士學位。
(三)報考統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2、高中以上學歷。
三、教材、大綱
2005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定,考試指定用書也根據大綱進行了重大調整。
四、報名宣傳
各轄市、區統計局及市各有關部門,要抓緊時間做好資格考試的宣傳動員、報名組織工作。要利用媒體、會議、文件、網絡等多種形式,多管齊下,廣泛宣傳統計專業標準化考試的要求、答題方式、題型題量等,使考生及時了解考試有關信息。
五、考務管理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人事部關于資格考試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嚴肅考紀考風,扎實細致地做好考紀宣傳工作,使考生加深對考紀重要性、必要性、嚴肅性的理解,提高遵守考紀的自覺性。同時,要及時做好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和考試指導用書、大綱的征訂工作。根據江蘇省統計系列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蘇統職辦[2005]2號》文件要求,首次教材征訂數請在5月1日前報市統計局辦公室,征訂補充教材數上報時間為5月20日前。為保證教材征訂及時準確,各有關單位請以書面形式上報教材征訂單。資格考試報名手續可在市統計局辦公室(市政府大院內四號樓513室,電話:6606387),或市統計培訓中心(光華路208—1號,電話:8829940)辦理。
六、信息查詢
為方便考生及時查詢考試成績,國家考辦開設了“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熱線查詢電話”,當地電話號碼為 “16899111”,北京“010-16899111”。考試結束兩個月后,考生可撥打熱線電話查詢考試成績,也可通過中國統計信息網查詢有關考試信息。
七、考試收費
2005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按《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2003}124號、蘇財綜{2003}41號)執行。具體收費標準是:中、初級考試每人收取考試費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