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焦人考[2008]10號
各縣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局、審計局,市直及駐焦各單位,各大專院校:
根據省人事廳、省審計廳《關于做好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8〕12號)的規定,現將我市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一)考試日期
初、中、高級統一在2008年10月19日考試。
(二)各級別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區設置
初、中級資格考試在焦作市設考區;高級資格考試只在鄭州設考區。
二、報名條件
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的規定執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參加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一)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一)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其他學歷人員,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8年。
三、獲得資格、證書條件
初、中級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達到國家合格標準,方可取得全國審計考辦頒發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全國范圍3年有效);符合河南省本年度使用標準的,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頒發考試成績有效證明(一個評審年度有效)。
四、報名辦法
(一)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繼續使用機讀卡報名的辦法。實行數碼照相,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2008年5月13日上午到市人事考務中心進行數碼照相。
(二)各縣市區、市直及駐焦各單位,凡符合初、中、高級審計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分別打印填寫《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申報表》或《高級審計師業務考試申報表》(見附件1、2),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各單位對所有報考人員匯總、打印填寫《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及高級審計師業務考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經市人事局職改辦資格審查后,攜帶《審計考試報名卡》和《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及高級審計師業務考試資格審查表》,統一到市人事考務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三)各駐焦單位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試報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負責。
(四)報考人員報名時需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五)按照原省計委、省財政廳《關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豫計收費〔2002〕721號)的規定,參加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業務考試的每人交納考務費180元;參加初、中級資格考試的每人交納考務費90元。根據省財政廳、原省計委豫財綜〔2002〕28號的規定,每位考生交納數碼照相和信息采集費15元。
(六)自2005年起“審計署考試報名卡”更改為“審計考試報名卡”,免費發放;同時不再發行“報考手冊”。原“審計署考試報名卡”和“報考手冊”作廢。
請各單位在組織報考人員填涂報名卡時注意:
1.報名卡正面為需填涂的信息項,背面為填圖說明。除“考試地區”外均需填涂。
2.“所在地區”、“考生報名號”由工作人員填涂。“考生報名號”前兩位為地區代碼的后兩位,后四位為從“0001”起始的序列號。“考試地區”欄不填涂。
3.工作人員收卡時應仔細檢查“考試類別”等關鍵信息填涂是否準確,關鍵信息包括:“考試類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單位名稱”、“所在地區”。
五、報名時間
2008年4月21日至5月8日(工作日內)統一報名。
六、教材征訂
考生可統一到市審計局訂購用書。
七、注意事項
(一)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題型將進行調整。自2007年起,“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考試將取消簡答題和論述題,題型調整為綜合性分析試題,題量為8道試題選答5道,每道題20分。“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考試的題型、題量保持不變。
(二)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的要求,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三)考試采用標準化考試方式,全部在答題卡上做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四)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五)申報表、答題卡和 考卷上所填姓名必須與準考證、身份證上姓名相同。考生打印填寫姓名時,不得寫繁體字、異體字和不規范簡化字。
(六)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縣市區、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七)堅持政務公開。考生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八)報考人員要認真、細心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并認真進行校對。
各縣市區、各單位對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嚴密組織,確保考務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附件1、2、3下載>>)
1.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申報表
2.高級審計師業務考試申報表
3.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及高級審計師業務考試資格審查表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