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鎮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各直屬單位,駐鎮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審計廳《關于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8]125號)通知,現將我市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安排
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0月19日。考場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ㄒ唬﹨⒓尤珖鴮徲嬞Y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ǘ﹫罂紝徲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ㄈ﹫罂紝徲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ㄋ模﹫罂紝徲嫺呒壻Y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ㄎ澹﹫竺麠l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ㄒ唬⿲徲嫵、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
。ǘ┏酢⒅屑壻Y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忌鷩澜麛y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四、報名組織及程序
(一)各轄市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二)報名者須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備齊下列材料方可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部分報考中、高級資格者適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張(分別粘貼在申報表與報名卡的指定位置)。
市直單位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辦理。聯系地址:解放路5號人事局業務受理處,市直報名截止時間6月10日,逾期不補。鎮江市設鎮江、丹陽、句容、揚中四個報名點。
五、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規定,初、中級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0元,高級資格考務費為每人每科110元。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