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家人事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全國200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時間:2007年5月9日至25日(報名期間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
市直各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統(tǒng)一到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賓委路1號、市委會堂南側)報名,各縣(市)雙陽區(qū)的考生到當地人事部門指定地點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報考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組織。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可復印、或到報名點領取),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到人事職考部門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 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 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相關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3. 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4. 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仍須提交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
在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并交費后,由報考人員按照《資格考試報名表》填寫的相關內容填涂《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有滾動成績的考生必須填涂上年度檔案號。要認真核對涂卡信息,表卡相關內容必須一致,確保準確無誤。如填寫或涂卡信息不準確,后果自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 期 |
級 別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21日 | 初、中級 | 上午9:00-11:30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 級 | 上午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三、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級別 |
學位或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
審計 |
高級 |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資格后 |
大學專科 | 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
大學本科 | 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 |||
中級 |
不限 |
大學專科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學歷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參加審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四、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一經查出,概不退費,追究責任,后果自負。
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科目。
五、考試收費
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交報名費13元,報考高級每人考務費172元;報考中、初級每人考務費96元。
六、考試用書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教材和培訓由省審計廳負責,聯(lián)系電話:0431-85265082、85265083。
附件1、資格考試報名表
2.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表
審計代碼:63 | 初級 代碼:0 |
審計 代碼:01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初級 ) 代碼:1 |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級) 代碼:2 | |||
中級 代碼:1 |
審計 代碼:01 |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中級 ) 代碼:1 | |
審計理論與實務(中級) 代碼:2 | |||
高級 代碼:2 |
審計 代碼:01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代碼:1 |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代碼: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