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直及駐焦有關單位,各大專院校: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7〕5號)的要求,現將200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2007年10月21日考試。
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一 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時間、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一 4:30 統計工作實務
考點設在焦作市。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統計師滿四年;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三、獲得資格條件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四、報名辦法
1.報名采用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審批表,計算機管理的辦法。手工填寫的報名表,一律不予受理。實行數碼照相,請各位考生持身份證于2007年5月10日下午到市人事考務中心進行數碼照相。
2.各單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報同級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并分級別用A4型紙張匯總打印填寫《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批表》(見附件1),報市人事考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3.各駐焦單位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試報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負責。
4.報考人員需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豫發改收費〔2004〕第1054號文件規定,對報考人員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收40元。根據省財政廳、省計委豫財綜〔2002〕28號的規定,每位考生交納數碼照相和信息采集費15元。
五、報名時間
2007年4月19日—29日組織報名,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試教材
考生可統一到市統計局訂購統計專業考試大綱和指導用書。
七、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的要求,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市人事考務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用標準化考試方式,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做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三)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方可入場。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字跡)、2B鉛筆、橡皮和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四)堅持政務公開。考生可登陸中國統計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
(五)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縣市區、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各縣市區、各單位對200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嚴密組織,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焦作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