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開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
考試時間
日 期 |
級 別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21日 | 初、中級 | 上午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 級 | 上午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和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無嚴重違紀行為;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在審計崗位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處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7年4月16日- 4月27日(雙休日不辦公)
報名地點:人民中路170號云南人才市場3樓培訓辦公室
報名程序
1、初次報考的考生報名時,應先在單位出具證明簽署意見(說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多少年)并加蓋公章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資料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并附在報名表后,以備資格審查;
2、續考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出示2006年度考試的成績通知單或準考證,并將成績通知單或準考證的復印件附在報名表后,報名表不需單位蓋章,但必須正確填寫檔案號碼,否則上年成績無效;
3、初次報考和續考的考生交表時均需交2張半寸同底免冠彩色近照。
取證資格
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報名費用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即每人每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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