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字[2006]42號
各區人事局,經濟功能區人事部門,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廳廣東省審計廳關于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06〕77號)的精神,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的考試考務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全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人工報名的辦法,凡在珠海市報名的考生,均須在指定時間到報名點報名。
(一)報名時間:2006年4月26日至28日。
(二)報名地點:市人事考試中心(香洲區檸溪路雙竹街82號二樓),咨詢電話:2288109、2289109.
(三)報考人員必須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1份;
3、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還須提交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的時間證明1份;(用A4紙復印,原件經報名點審核人員核對后退回);
4、半年內拍攝的本人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大一寸、小一寸照片各1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另2張小一寸照片分別貼在報名表和報名卡上)。
(四)報名程序:考生到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交納考務費→交《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和相關材料→領取報名回執→完成報名。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一) 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 審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 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內容和考場設置
(一)考試方式和內容
1、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閉卷筆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科目及內容為:
(1)《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
(2)《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2、審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采用閉卷筆試,試題為主觀題。科目及內容為:
(1)《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
(2)《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
(二)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置視報名情況再定。考點詳細地址及考場、考號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報名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符合以下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審計初級資格人員必須取得中專以上學歷。
(二)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下同)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四)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考試合格將頒發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證書有效期內如不參加評審則證書作廢。具體評審條件和辦法參照國家人事部、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一)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考務費每科50元;審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暫按每科100元收取。
(二)考試指定用書的預訂以自愿為原則,與報名同時進行。
(三)考生必須于考試前10個工作日自行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并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珠海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