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事局、審計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開發區黨政辦:
根據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6〕28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日期定于2006年10月15日。初、中級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9 :00-11 :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 2 :00- 4 :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條件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文的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至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
三、考試報名
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為5月19日。各縣(區)、各部門(單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到市審計局(地址:濱州市黃河五路488號,聯系電話:3275557)辦理報名手續并填涂“審計署考試報名卡”。
(一)報考人員需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在指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照片一張。
(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本單位報考人員填寫的申報表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在審報表的“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各單位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的工作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初審合格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和一張與申報表上相同的照片進行報名,并繳納有關費用。
四、收費標準
收費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即考務費每人每科52元。
五、考試組織
各級人事部門和審計部門要互相協調、緊密合作,共同做好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對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材料要采取誰審查、誰簽章、誰負責的方法,嚴格把關。一旦發現提供虛假證書和證明、填寫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等情況,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同時要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3號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宣傳力度,確保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