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縣“五統一”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
為適應事業單位改革、鄉鎮機構改革不斷深入的新形勢,湖南平江縣將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列為“重頭戲”,著力建機制、抓指導、強管理,促進單位理財水平不斷提升。
一、深化改革,統一分類管理。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重點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擴面提標,2012年納入改革的單位增加到238家,資金監管面拓寬到國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實現了國庫集中支付覆蓋“兩個所有”。順應鄉鎮機構改革新形勢,改革后的林業、農業、畜牧、農機、水管等事業站所財務全部納入鄉財縣管系統,預算編制、收入征繳、資金劃撥、財務核算、資產處置等由鄉鎮財政統一管理,確保涉改單位平穩運行。
二、提升素質,統一業務培訓。在抓好財會人員繼續教育的同時,開辦《會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培訓班,600多名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接受封閉式培訓和閉卷考試;分別組織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培訓,培訓人員460余名,使近年來新出臺的財經法規、政策、制度得到全面普及。
三、夯實基礎,統一指導幫扶。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會計業務力量單薄、內控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建立股室對口幫扶機制,采取“業務交流+上門指導”方式,從財政系統選派精干力量,上門指導單位建立崗位責任、內部稽核、財務收支審批等系列制度,“手把手”指導業務人員如何建賬、記賬、算賬、報賬、查賬等,促使部分單位提高了會計“實戰”能力。
四、查漏補缺,統一財務檢查。以規范為目的,檢查為手段,連續四年組織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大檢查”和鄉鎮財政“聯審互查”,著力排查、處理和規范縣直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非稅收入征繳、公務員津補貼發放、會計基礎工作、“三公經費”公開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規范鄉村兩級的財務和資金管理,努力降低了資金風險,助推了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進程。
五、規范程序,統一考核評比。出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文件,將會計基礎工作分為7大類40項89個指標,實行百分制考核。通過全面檢查、當場打分、民主評議、及時公布,先后評定會計基礎工作達標單位20家,同時對33家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提升會計基礎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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