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臺農業保險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日前,海南省財政廳會同省保監局聯合印發《海南省農業保險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農業保險工作經費進行規范管理,解決各地和各經辦保險機構在工作經費安排方面做法不統一等問題,充分調動基層政府開展農業保險工作的積極性。
《暫行辦法》明確了經費的使用范圍及工作經費的計提比例,將省、縣、鄉鎮三級農業部門在參與、協助開展農業保險信息采集、承保展業、查勘理賠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列為農業保險工作經費,工作經費按本級年度保費收入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其中,種養業險種省級部門按2%提取,市縣部門按6%提取;漁業險種省級部門按5%提取,市縣部門按10%提取。《暫行辦法》突出對基層工作的傾斜支持,要求支付給市縣級以下基層部門的工作經費,不小于該險種工作經費的65%。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小豬豬
相關資訊:
熱點專題: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