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縣五舉措扎實推進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建設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鄉鎮財政公共服務能力,加強鄉鎮財政“兩基”建設,根據湖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鄂財農村發[2012]9號)的文件精神,今年以來,鄖縣財政局“五舉措”扎實推進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
為確保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扎實有序穩步推進。一是縣財政局成立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黨委書記、值班、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村財政管理局,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督辦創建工作;二是制定創建工作方案。鄉鎮財政所規范化建設主要由縣財政局負責,以鄉鎮財政所軟硬件建設為主,省、市財政部門給予指導和獎補資金,并組織考核驗收。為此,縣財政局結合實際,制定完善了具體的創建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了考核指標與分值,按照各項標準,對鄉鎮財政所進行初評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達到95分以上的財政所,由縣財政局推薦上報,市財政局復查,報省財政廳考核驗收,確定為規范化財政所。
二、明確創建內容,確保目標實現
堅持按照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的原則。一是明確創建內容。以加強鄉鎮財政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為重點,突出職能建設、業務建設、隊伍建設和設施建設。創建內容包括: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鄉鎮財政專管員制度落實、預算收支管理、會計基礎工作、文明單位創建、基礎設施、便民服務窗口建設等具體創建工作五十余項,明確了創建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二是明確創建目標。計劃從2012年開始力爭用四到五年的時間,每年創建4至5個財政所,將全縣19個鄉鎮財政所全部建設成“機構健全、職責明確、設施完備、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規范化財政所。
三、規范組織申報,嚴格考核驗收
堅持按照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對各鄉鎮財政所自評申報待評驗收的財政所,縣局精心組織,抽調精干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的考評內容、方式和程序,深入鄉鎮初評檢查驗收,考評工作中通過座談、翻閱資料、實地查看等多種形式,依據計分標準現場打分,確保考評結果客觀、真實,對初評合格的鄉鎮財政所推薦報送上級財政部門考核驗收,經過縣鄉財政部門的共同努力, 2012年省財政廳已對胡家營鎮、葉大鄉等五個鄉鎮的財政所規范化創建工作進行了實地考核驗收,十堰市財政局也進行了考核復查。
四、建立激勵機制,實行動態管理
對通過考核驗收達到規范化標準的財政所,省、市、縣財政部門分別給予資金獎勵。對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工作措施不完善、出現重大問題和失誤、政策執行不到位以及所內人員因違紀違規受到處分等造成不良影響的財政所,已經授予規范化財政所的予以撤銷,并在兩年內不得申請參加規范化財政所的考評。
五、全員動員參與,創建成效顯著
鄖縣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由分管領導親自帶領工作小組,深入鄉鎮檢查指導規范化創建工作,通過宣傳動員,縣鄉財政部門干部職工共同參與,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規范了業務操作,改善了辦公環境,強化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保障了資金安全,取得了顯著成效。使鄉鎮財政所的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專管員制度建設得到進一步落實,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得到進一步規范,財政管理、資金績效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綜合業務素質和為民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增強了干部職工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地發揮,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總之,通過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工作的開展,全體干部職工一致認為,規范化鄉鎮財政所創建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深入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強化鄉鎮財政自身建設的迫切需要;是努力建設一支思想覺悟高、知識面廣、業務精通的高素質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現實需要;是適應財政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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