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斗門區切實采取措施加強民生資金監管
一、統籌財政預算資金,落實民生項目資金保障
斗門區屬傳統的農業老區,工業發展相對滯后,經濟總量小,財政底子薄弱。為落實民生項目資金保障,斗門區財政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統籌財政預算資金,嚴格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將民生項目資金優先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將新增財力重點投入到民生項目建設,體現各項民生政策的連續性,并逐步提高民生項目補助標準,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二、嚴格財政支出程序,確保民生項目資金支出安全,提高民生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1、繼續深化財政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將區級財政投入的民生項目資金全額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增強財政預算約束力,預算一經人大審議通過,須嚴格執行,若切實需要調整的,應根據實際適當予以調增或調減,并報人大審議。
2、加快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程序。民生項目資金納入年度預算編制,經人大審議通過后,區財政嚴格按照《斗門區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財政支付系統下達指標額度,由用款單位提出用款計劃,報財政歸口業務股室審核;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由預算股下達用款計劃,經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核實后再打印支付憑證,通過財政國庫零余額賬戶實行支付。
3、明確上級補助資金撥付程序,提高上級補助資金使用效益。對上級補助斗門區的民生項目資金,斗門區財政部門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追加通知書》的要求,按照規定的用途,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及時撥付,避免上級補助資金滯留現象,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4、實行民生項目資金分類監管,提高民生資金使用效益和群眾受益程度。
(1)對民生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實行全程跟蹤監管,包括項目申報、工程實施、工程監理、竣工驗收、資金報賬等各個環節,嚴把項目工程的申報關、公示關、檢查關,事前實地察看,檢查真實、可行,事中跟蹤實施,檢查質量、進展,事后評估驗收,確保群眾滿意。
(2)對政策性民生項目資金(如農保全覆蓋、家電下鄉等),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屆廣泛參與、支持民生項目建設;二要積極落實資金保障,2010年為全面推進農保全覆蓋政策,斗門區在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多方籌措財政資金,并積極爭取市財政資金支持,從而順利推進農保全覆蓋,12.6萬農民受益,促進社會公平、和諧;三要規范資金撥付程序,確保各項民生項目資金撥付及時、到位,切實提高群眾受益程度。
(3)對配套性民生項目資金(如種糧補貼、農村公路建設等),在資金安排上,嚴格按照區級資金配套比例籌措資金,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在資金撥付上,簡化資金撥付手續,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直接撥付到受益單位、群眾賬戶;在資金監管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資金檢查,核實民生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加強群眾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檢查,及時糾改,避免擠占、挪用、滯留以及虛報冒領等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率。
5、明確責任,充分發揮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和鎮財政所的監管職能,確保民生項目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一是充分發揮支付中心職能,強化財政支出監管。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肩負財政集中核算職能,為保障民生項目資金安全性,在辦理民生項目資金撥付時,對年度預算安排的財政支出(尤其是上級補助的專項支出),所有請款憑證及附件必須要符合規定,要素齊全、缺一不可,凡是要素不齊全或資金使用范圍不符合預算規定的,一律不予辦理,堅決杜絕預算單位擠占專項經費用于辦公接待等其他支出。
二是繼續推進金財工程建設,切實發揮鎮級財政所的監管職責。如進一步增強鎮領導的財政支出管理意識,避免民生項目資金在預算執行中的隨意性,增強財政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強化鎮財政監督職能,建立健全鎮財政內控監督機制、內部審計制度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對鎮民生項目資金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加強鎮財政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鎮財政人員的預算管理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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