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姚安縣深化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姚安縣抓住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激發農村自身發展活力,保障了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規范提升”。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在“清河模式”和“包糧屯模式”的帶動下,土地流轉面積逐步擴大。全縣土地流轉面積為27748畝,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21%;土地流轉涉及農戶13017戶,占承包經營農戶總數的27%。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大多在農戶之間進行,流轉形式以轉包、互換、出租、入股方式為主。其中:轉包7035畝,占26%;互換1210畝,占4%;出租18462畝,占67%;入股600畝,占2%;其他形式275畝,占1%。全縣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3531份,簽訂流轉合同面積26280畝。調處土地承包及流轉糾紛22件,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林權抵押貸款“增量擴面”。在階段性地完成了省、州下達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項指標任務,確保林地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得到有效落實后,深入推進配套改革。掛牌成立了姚安縣林權流轉服務中心,下設林權交易中心、森林分類經營管理辦公室和中低產林改造管理辦公室,抽調6名專職工作人員,落實了相應的辦公設備,保障了林權流轉服務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加大林權抵押貸款力度,抵押登記林地6宗3348.6畝,評估金額604.48萬元, 銀行貸款金額156萬元。
水利體制改革“定權明責”。按照改革的相關要求,制定下發了《姚安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工作意見》,指導全縣9個鄉鎮開展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經初步統計,全縣應列入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工程達3萬多件。改革中,通過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合作、用水合作組織管理、委托管理、拍賣和轉讓等多種管理方式,將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務社會化的工程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做到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相一致,責、權、利相統一,進一步出讓資產權,轉換經營權,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產組合,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積極性,發揮好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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