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財政局四措并舉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一是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類型。
從最初單純地廉租房建設到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并舉,今年除了建設廉租房7734套外,還建設公租房5400套,經濟適用房332套,這樣可以滿足不同類型收入家庭的需要,從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從外來務工人員到新就業的大學生,都可以享受到保障房帶來的好處,實行“住有所居”。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多樣化。
廉租房建設實行集中建設和配建相結合,并逐步由集中建設向配建轉變。市政府出臺廉租房配建辦法,采取強制措施配建廉租房,凡是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項目,要配建5%-10%的廉租房作為土地出讓或劃撥的條件之一,市規劃部門在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嚴格審查配建合同,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審批。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多樣化,不僅減輕了政府的資金壓力,而且是廉租房分散在各個樓盤,可以平衡社區的人文居住環境,有利于社會和諧,克服集中建設的弊端,對配建后的廉租房政府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進行回購。
三是加大保障房建設資金保障力度。
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籌集,除了中央、省級補助資金外,市財政還通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讓收益和一般預算中安排資金。至2011年7月末全市共投入保障房資金11.04億元,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4.31億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1.07億元,全市財政預算安排資金5.66億元。除了政府投資外,還爭取信貸資金支持,實行BT(建設-移交)建設模式,先由投資方進行保障房的建設,待項目完工驗收合格后,由政府性投資公司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進行回購,成為保障房的產權人,然后以保障房資產打包向銀行融資,獲取新的保障房建設資金,形成融資—建設—回購—再融資的良性循環發展。
四是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制度保障。
為提高保障房建設、使用和管理水平,市財政、住建委出臺了《蚌埠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蚌埠市公租房管理辦法》、《蚌埠市收購小戶型廉租住房房源管理辦法》、《蚌埠市廉租住房入住管理辦法》、《蚌埠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管理實施細則》等,分別從建設資金、配套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在建設資金上建立了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穩定規范的資金籌措和管理制度,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進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和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在健康的軌道上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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