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筑牢城鄉困難群眾保障防護網
南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困難群眾保障問題,把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生活水平,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和改善居住條件等問題納入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幾年來,通過出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有效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醫療保障、居住等難題,為全市城鄉困難群眾筑起了一道道保障防護網。
一、逐年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從2010年起連續兩年,南寧市委、市政府將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逐年提高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從2010年4月1日起,各城區(開發區)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水平由原來28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各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幅度由各縣人民政府確定;我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原來每人1000元/年分別提高到各城區(開發區)1400元/年、各縣1200元/年;各縣(城區、開發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月人均補助173元提高到18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月人均58元提高到65元。
二是從2010年4月1日起,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少于30斤米、1斤食用油和70元定補金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斤米、1斤食用油和90元定補金。
三是建立社會保障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今年春節前結合物價上漲因素,落實資金131.4萬元,用于26280名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臨時性物價補貼。市財政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保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費及時發放。除爭取自治區財政補助外,2011年市財政從預算中安排2,050萬元用于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生活費發放,其中城鄉低保1050萬元,農村五保供養1,000萬元。目前全市(含縣、區)城鎮困難居民 42356人、農村困難居民151796人都享收到了城鄉低保政策保護,全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25828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和救助政策。
一是調整低收入家庭和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政府補助政策。從2011年6月26日起,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費全額由政府補助,個人無需繳費,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參保費由原來的30元/年·人調整為20元/年·人。從2010年8月3日起,成年和未成年居民中的重度殘疾人員(一、二級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參保費用由政府全額代繳。重新調整二級以下殘疾人員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政策,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二級以下殘疾人,參保費由原來的235元/年·人調整為255元/年·人,其中:個人繳費由原來的120元/年·人調整為60元/年·人,政府補助由原來的115元/年·人調整為195元/年·人;法定勞動年齡段的的二級以下殘疾人,參保費用由原來的235元/年·人提高到255元/年·人。其中個人繳費由原來的個人全部負擔調整為個人負擔50%、財政負擔50%,即個人繳費127.5元/年·人,政府補助127.5元/年·人;未成年居民中的二級以下殘疾人員,參保費用由原來的130元提高到150元/年·人,其中個人繳費由原來的30元/年·人調整為15元/年·人,政府補助由原來的100元/年·人調整為135元/年·人。
二是完善困難群眾城鄉醫療救助政策。2010年10月22日,市政府出臺了《南寧市城鄉醫療救助辦法》,辦法規定,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城鄉居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門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群眾)在定點醫院門診、住院治療費用扣除享受醫療單位減免、社會互助、幫困救助、單位資助、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以及各種商業保險賠付金等費用之后,還享受門診醫療救助和住院醫療救助。門診醫療救助當年最高限額300元,住院醫療救助當年不超過1萬元。同時享受醫療救助后,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的,影響其家庭正常生活的,當年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0元的醫療臨時救助。
2011年,市財政通過預算安排380萬元資金用于城鄉醫療救助22.78萬名城鄉困難群眾醫療問題。為了方便群眾結算醫療費用,從2011年起,在橫縣、武鳴縣試行“一站式”醫療救助平臺試點工作,實現了城鄉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無縫對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在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治療時,向定點醫療機構出示身份證和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原件等相關證明,在結算時就可以按規定直接享受到醫療救助補助,改變了以往通過救助對象個人提出申請、逐級上報審核、審批的繁瑣做法,簡化了救助程序,提高了醫療救助效率。自啟動“一站式”服務工作以來,全市(含縣、城區、開發區)共有20.38萬人次享受到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資金3034萬元。南寧市醫療救助城鄉一體化工作走在了全區的前列,得到自治區領導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三、多方籌集資金提高居住保障水平。
一是繼續實施安居工程建設。籌集2.5億元,其中市財政預算安排1.7億元,自治補助0.8億元,新建廉租房3000套,續建廉租房3100套,年內實施廉租房保障25000戶;公共租賃房新開工4000套,續建1550套。
二是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三期工程。籌集1.197億元,其中市財政預算安排0.252億元,縣(區)配套0.252億元,自治區財政補助0.693億元。用于對各縣(區)農村7400多戶農戶危舊房進行改造。
三是繼續實施農村五保村建設工程。籌集0.053億元,其中市財政安排0.026億元,各縣(區)財政配套0.027億元。用于新建62個農村五保村建設,年內可安排農村五保孤寡543名老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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