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調整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生活補貼的發放范圍和標準
從2011年起,青海省將對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的生活補貼標準和發放范圍進行調整。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轉發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的《關于提高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的通知》,規定將老工人發放生活補貼的范圍由原來的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擴大到全部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由原每人每年增發一至兩個月的退休費,調整到每人每年增發兩至三個月的退休費;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年增發一個月退休費的生活補貼,全部老工人人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退休費。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工作的735名老工人享受這一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認真做好相關調整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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