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財政多措并舉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2010年以來,青海財政把加快支出進度作為財政工作的重點,高度重視,多措并舉,收到明顯成效。
一是明確支出管理責任。
支出關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涉及各地區各部門,為此,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各地區各部門的支出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認真排查細化用款計劃,將支出進度任務按月、按季分解到各地、各部門和廳內支出管理處室,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督導,并對各地、各部門每月的支出包括預算指標下達、資金撥付、重點項目和政府采購進度等進行嚴密監控,推動支出進度常態化管理,努力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是積極創新支出方式。
省財政始終把能否做到統籌安排、實現均衡支出,作為檢驗衡量各地區、各部門、廳機關各處室理財能力與水平的重要依據,促進各級財政部門不斷創新財政資金撥付方式。特別是通過采取提前預拔、墊付資金、加快庫款調度、強化支出監控及預測分析、明確內部處室支出辦結時限等措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對基本支出按照支出均衡性原則執行,堅持序時撥付;對預算中安排的項目支出,督促預算單位加快實施進度,做到早實施、早見效;對切塊安排的基本建設、農林水等項目支出,督促預算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分解落實到具體的項目,并按項目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對可預見而不能按序時進度支出的項目,提前謀劃及時撥付到財政專戶;對預算追加的項目支出,及時辦理撥款手續,督促單位盡快用款,減少不必要的結轉;對應急性、突發性支出項目,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優先撥付。同時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政府采購進度。
三是堅持分析通報制度。
省財政要求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強化督導和檢查,堅持支出進度定期分析和通報制度,對每月的支出進度進行嚴密監控,隨時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門的支出進度,并按月通報,同時督導各地也建立支出進度分析通報制度,在全面分析支出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加快支出進度的具體措施,并定期通報所屬地區和部門的財政支出進度。對主觀不努力,影響財政支出進度的地區和部門,及時通報批評。
四是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堅持日常管理與加強考核相結合,將財政支出作為財政綜合績效管理的重要因素,納入省目標考核辦對各州(地、市)和省直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范圍。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辦法,進一步完善支出評價指標體系,對省級部門每月的支出進度、年度預算執行水平、清理結余結轉資金成效、預決算編報質量、財務管理狀況等進行全方位的考核,切實加強對重點項目資金支出,涉及重大改革措施和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財政支出的績效管理,并將考核結果與部門預算安排緊密掛鉤,對支出進度緩慢、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在安排明年的部門預算時作必要調整和扣減。同時,省財政廳內部,也將各處室的支出進度納入廳內年度目標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廳目標考核辦從年初就開始介入,按月進行考核,突出對相關處室財政支出均衡性和時效性的考核。
五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
強化支出管理堅持從源頭抓起,省財政要求全省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將項目支出預算細化到“項”級科目和具體使用項目,明確項目具體實施計劃和時間進度,減少預算代編和預留項目。對“以收定支”項目,隨時了解掌握各部門專項收入繳庫情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到收入均衡入庫,及時安排使用當年實現的專項收入。同時,加強與中央有關部委的溝通銜接,力爭中央安排的專項資金用途盡量符合我省的實際需要,切實提高資金的執行率。
六是積極盤活沉淀資金。
省財政通過加大統籌使用力度,調整當年預算、核減下年預算、收回部分結余資金等措施,認真開展清理歷年結余結轉項目資金,大力壓縮結余結轉規模,減少財政資金沉淀,集中財力辦大事,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去年以來,分門別類研究制定了清理整合財政結余資金管理等辦法,對累計超過一年以上的部分結余結轉資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支出預算,對今年年初預算安排及中央年內新增的專項資金,在資金下達、撥付、支出進度及結余結轉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將結余資金使用與部門預算編制、部門新增支出安排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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