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區及時下撥263.2萬元補助集體經濟薄弱村
為切實做好集體經濟薄弱村運轉經費保障工作,根據自治區《關于下達2011年集體經濟薄弱村工作補助經費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區財政局及時進行了調研,對年集體經濟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293個集體經濟薄弱村,將自治區下撥的263.2萬元補助經費下達到各(縣)市,并要求各(縣)市加強此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集體經濟薄弱村工作正常運轉,同時嚴格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區財政廳行政政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此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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