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置殘疾人就業又出新政策
為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做好我省安置殘疾人再就業工作,近日,青海省財政會同省地稅局研究出臺新的扶持政策,凡是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將減免該單位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
近日,省財政會同省地稅局,下發《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青財稅字[2011]305號),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在《通知》中進一步明確提出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于10人(含10人)的單位,比例在25%-50%的,減半征收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比例在50%以上的,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楠
相關資訊:
熱點專題: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