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農村居民低保標準將大幅度提高
2015年成都實現同一區域城鄉低保標準統一
成都市日前出臺《關于做好全域成都統一戶籍后民政有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5年內,逐步實現同一區(市)縣統一城鄉低保標準;從今年5月1日開始,分區域逐步統一“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充分體現城鄉居民平等的原則,將逐步消除附著在戶籍上城鄉困難群眾保障水平的差異,使農村居民能夠與城市居民共同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
關鍵詞:低保標準
到2015年底前,全市分區域統一城鄉低保標準。
因低保群體涉及范圍廣、人數多、資金需求量大,《意見》提出,暫不具備條件的區(市)縣,按城鎮建成區范圍和城鎮建成區以外區域分別確定統一的低保標準。2011年至2014年,城鎮建成區以外區域低保標準每年分別達到城鎮建成區低保標準的65%、75%、85%和95%,到2015年底前,全市實現同一區(市)縣統一城鄉低保標準。
據介紹,低保標準是根據維持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進行綜合確定的。目前,成都市有城鄉低保對象近22萬人,其中農村低保對象14萬余人,城市低保標準目前為家庭月人均收入245-315元,農村低保標準為家庭年人均收入1720-2420元。以此折算,城鄉統一低保標準后,成都農村居民低保標準將大幅度提高56%-78%以上,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全市財政支出城鄉低保金近3.7億元,全市實現同一區(市)縣統一城鄉低保標準后,每年將新增低保資金近3億元。
關鍵詞:“三無”人員
“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分圈層逐步實現同區域城鄉統一。
《意見》提出,從今年開始,成都市將逐步統一同一區(市)縣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所謂“三無”人員,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由國家從吃、穿、住、衣、葬(教)等各個方面對其進行保障,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城鄉居民。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指數高低、“三無”對象人數和當地財政支出壓力等因素后,《意見》提出了從2011年開始分圈層、分批次地推進實施。從今年5月1日起,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實行同區域統一城鄉“三無”人員供養標準;今年7月1日起,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實行;今年10月1日起,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實行。
據介紹,成都市目前有城鄉“三無”人員近2.7萬人,其中農村“三無”人員2.5萬余人,市財政年支出城鄉“三無”人員供養資金約0.85億元。全市實現同一區(市)縣統一“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后,成都市財政每年支出約1億元資金。
關鍵詞:士兵安置
5月1日起,統一全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標準。
《意見》提出,從今年5月1日起,成都將統一全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標準。對成都市農村入伍時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地使用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期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標準;對入伍時系成都市農村人口的義務兵或士官,入伍期間凡土地被征占,其補償標準低于當年度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給予補足。
同時,從今年5月1日起,成都市將按圈層統一同一區(市)縣城鄉義務兵家庭優待政策。據介紹,根據成都市義務兵優待金標準調整原則,即“以成都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各區(市)縣根據自身所處成都市不同經濟圈層位置,按照一定比例確定優待金標準”,各地按照已確定的一、二、三圈層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分別實現統一。
關鍵詞:民主選舉
城鄉自由遷移后,居民可在居住地參與民主選舉。
為了依法保障城鄉居民在居住地及戶籍所在地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民主管理權利,《意見》明確,村(居)委會換屆選舉中,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本人自愿放棄戶籍所在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由其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本人向居住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納入居住地村(社區)選民的登記范圍,參與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并參與村(社區)事務民主決策、管理,對村(居)務公開實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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