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陽山縣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四方面做文章
廣東省清遠陽山縣財政局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實踐以來,對于規范政府財政支出行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增強財政宏觀經濟調控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建立起國庫集中支付有效運行的體系。
一、預算執行力度得到強化,財政監督環節實現前移
改革前,縣財政只能控制預算支出總數,資金撥到預算單位的賬戶后,預算單位支出時不一定完全按照預算項目安排,最終報表總數卻按照撥款科目上報,容易使預算執行出現偏差。在這種支付方式下,由于財政部門獲取資金使用信息滯后,同時也造成財政資金監管滯后,存在問題較多。改革后,依托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網絡平臺,采用全新的“直達”的支付方式,資金支付實現了“指標控制計劃、計劃控制額度、額度控制支付”的層層控制和反饋,使每筆財政資金的撥付都嚴格按照預算指標和用款計劃執行,對不符合規定和無計劃的申請、超過額度的支出,可以及時制止,引導各單位嚴格按照預算來執行,強化了預算的約束力。同時,縣財政通過集中支付網絡系統可以實時獲取資金支付信息,完成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督的轉變,實現前移監督環節,從而有利于在源頭、執行環節有效預防和治理腐敗。
二、財政調控能力得到提升,資金運行效率顯著提高
改革前,由于財政資金采取層層轉撥方式,往往財政撥付的資金大于實際業務或單位項目進度所需資金,使相當部份財政資金沉淀在單位賬戶之中,財政資金調控能力非常薄弱。改革后,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所有未支付到收款人或勞務供應商的財政資金,由過去各單位分散管理轉變為財政統籌管理,大大提高我縣財政資金調控能力。2010年與2009年相比,2010年財政國庫沉淀資金共增加57057萬元,月平均沉淀資金增加額達4755萬元,可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我縣財政國庫資金沉淀明顯增加,財政合理進行資金管理分配的余地增加,調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進一步增強對工資支出、重大支出和民生支出的保障能力。此外,由于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財政資金不再通過預算單位賬戶中轉支付,而是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數,直接撥付到商品勞務供應商或用款單位,撥付環節的減少以及高效、快捷網絡電子支付方式的運用,極大提高了資金的運行效率。
三、銀行賬戶管理規范性明顯提高
改革前,財政專戶分散在各業務股室,財政專戶存在多頭、分散開戶的問題。改革后,按照省財政粵財庫[2010]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地方財政資金專戶管理的通知》要求,除了政策性較強的社保特設專戶外,所有財政資金專戶均歸口到國庫部門統一管理,遵循“精簡、規范、高效”的原則,對財政資金專戶進行全面清理,將同一性質或相似性質的財政專戶進行撤消、歸并,并在各相關商業銀行開設綜合性專戶,用來集中管理除特設專戶外的各項專項資金。經過清理歸并,財政資金專戶減少13%,財政專戶管理規范性和統一性得到明顯提高。
改革前,預算單位只要寫個開戶申請,經領導簽字同意,就可以開戶,造成預算單位重復、多頭開戶現象。改革后,我縣制定了《陽山縣縣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規定銀行賬戶開戶程序,確需開立賬戶的,需按新的程序填寫規范的書面申請,以及提交開戶所需的正式文件,否則一律不準開設新的賬戶。通過對單位開戶的申請、批復、備案三步程序的嚴格把關,有效地加強和規范了單位銀行賬戶管理。
四、財政信息化建設揭新篇章,信息資源實現網絡共享
改革前,財政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從預算指標下達、提交資金支付申請、資金撥付,到最終記賬,全部通過手工紙質形式操作完成,工作量大,效率低,查詢數據也很不方便。改革以后,在省、市財政的指導下,我縣非常重視支付系統平臺建設工作,不僅購置了支付系統電子平臺、數據設備、數據庫軟件等軟、硬件設施,還為全部縣級預算單位統一配備了電腦、租用了電信寬帶,從而實現了財政、預算單位和銀行的聯網。支付系統平臺建設工作的完成,揭開了我縣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新篇章,從硬件上保障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支付系統平臺的應用,可以利用網絡系統信息傳遞高效的優勢,各部門、銀行短時間內完成各自操作,提高整體工作效率;同時,利用網絡系統的信息實時反饋功能,可以從中快捷地搜尋、匯總資金支付信息,并加以利用,實現資源網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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