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歸縣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全覆蓋
秭歸縣創新機制,攻難點,強基礎,抓關鍵,保質量,增后勁,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監管代理服務,實現了監管代理工作全覆蓋,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自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及監管代理工作啟動以來,全縣解決村級經濟遺留問題179個,涉及金額1903萬多元。通過清查盤點、核實評估,新增集體資產24766萬元,壓減村級不合理支出40多萬元。通過公開招租、發包、入股等形式,盤活集體資產949萬元,盤活集體土地、林地1018畝,年可增加集體經濟收入128萬多元,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和上級的好評。
一、攻難點,實施產權界定“三步走”
一是政府主導,產權界定政策明確。該縣把政府主導解決產權不明問題,作為推進“三資”監管代理服務工作的關鍵環節。針對集體“三資”清理中反映出來的原村辦小學產權、村委會陣地建設中財政投入部分的產權、縣直各部門投入到村形成的各類設施等6類資產產權界定問題,縣政府先后兩次召開縣長辦公會,專題研究解決辦法,統一明確了產權歸屬政策口徑。二是部門聯動,村集體資產身份明確。縣紀委、國土、林業、房管、國資等10余個部門整體聯動,對村集體房屋產權登記辦證、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辦證、集體林木資產評估確認一律降低門檻、簡化程序、免收費用,使全縣2億多元的村集體資產順利取得了合法“身份證”。三是群眾認可,集體資產家底明確。充分發動和邀請群眾代表參與到村集體產權界定過程中,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對界定后的村集體資產,以公示欄和召開會議的形式予以公布,使群眾對集體產權心中有數。經群眾討論、認可后,規定村集體對外出租和發包價值在3000元或出讓標的額在2000元以上資產、出租和發包集體資源或以資產資源參股經營折價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委托鄉鎮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眾認可的良好機制,使全縣的村集體產權清晰明了。
二、強基礎,編織監管隊伍“三張網”
一是健全組織網。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縣直17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各鄉鎮、村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并組建了工作專班,具體負責“三資”清理及監管代理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督查。構建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服務縣、鄉、村三級組織網。二是夯實業務網。公開招考了9名財會專業的大學畢業生,作為業務人員充實到人員緊缺的鄉鎮財經所集體“三資”管理崗位,保證每個鄉鎮有兩個以上“三資”專職代理員;各鄉鎮組建了20人左右的專業評委庫,負責集體產權交易評審。先后4次舉辦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業務培訓,對鄉鎮常務副鄉鎮長、紀委書記、財政所長、代理業務人員和專業評委進行全封閉式專業培訓和現場操作,并分別組織閉卷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上崗證,進一步提高了從業人員的法規政策水平和業務操作技能。三是強化監督網。全縣194個村(居委會)成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下設村集體“三資”監督小組,全面推行基層民主決策“五議五公開”制度,在“三資”監管代理服務過程中,收到群眾建議302條,公開“三重一大”事項、“三資”清理結果和監管代理依據等300余項。構建了組織到位、業務精良、監督有力的專業化隊伍。
三、抓關鍵,推行制度規范“三門法”
一是開門“問診”廣調研。縣委、縣政府領導帶頭調研,并組織3個專班深入到12個鄉鎮37個村(社區)10余個部門,召開會議17場,走訪座談100余人,收集“三資”監管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80余條,形成有價值的調研報告9篇,為全縣“三資”監管代理各項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據。二是開門“處方”建制度。各部門、各鄉鎮上下聯動深入討論,并充分征求網友意見,制定印發了《秭歸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秭歸縣村級集體“三資”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5個規范性文件,明確了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和集體產權交易的組織機構、管理原則、代理范圍、監督機制、評審規則、信息公開等內容。印發了《秭歸縣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制度建設參照文本》,涵蓋“三資”管理工作規范、代理服務制度、服務中心職責和代理服務操作規程等4個部分21項制度。組織編印了長達6萬余字的《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服務工作手冊》300余本,發到全縣12個鄉鎮和194個村級單位,做到了分管領導和業務人員人手一冊。三是開門“治病”解難題。組織縣鄉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對鄉鎮、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各項制度的落實進行全面檢查,開展評議,并形成長效機制。針對村級集體采購、小型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在認真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全縣統一將村集體單項采購3000元以上、縣級招標限額以下的貨物和服務,或發包單項合同估算價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委托“三資”交易中心公開交易,同時規范操作辦法和程序,強化監督,形成了內涵科學、配套完善、實效管用的制度體系。
四、保質量,實現科技管理“三融入”
一是科學規劃“三資”平臺。全縣科學部署、統一規劃集體“三資”監管代理平臺,投入200余萬元資金,對各鄉鎮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服務大廳、開標大廳、評標室、財務代理辦公室等代理場所進行了完善和提檔升級。在開標大廳安裝了多媒體,制作了流程圖,在走廊、巷道懸掛了宣傳畫和制度板,配齊了辦公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等設施和設備,改善了工作環境,為提升監管代理服務質量打下了良好的硬件基礎。二是及時啟用“三資”軟件。經過試點和反復對比,全縣統一選用了同步遠方公司開發的集體“三資”監管系統和財務核算軟件,組織軟件技術人員到12個鄉鎮現場安裝,指導數據錄入及軟件管理使用,并結合實際對軟件提檔升級,實現了“三資”管理電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動態化管理、網絡化監控,為提升監管代理服務質量打下了堅實的技術基礎。三是全面實施電子監察。在各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區域內,安裝了電子顯示屏和視頻音頻監控器等電子監控設備,對監控錄像的聲音及圖像進行備份,并鏈接到主管領導和監督部門,實時對監管代理和產權交易活動進行監控,使硬件、軟件和電子監察與“三資”監管代理服務融為一體,實現了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遠程化查詢和網絡化監督,保障監管代理服務質量。
五、增后勁,發展集體經濟“三注重”
一是重集體資產增效。秭歸縣通過清查盤點和核實評估,新增集體資產24765.92萬元,壓減村級不合理支出40多萬元,通過公開招租、發包、入股等形式,盤活集體資產948.5萬元,盤活集體土地、林地等資源1018.2畝,年可增加集體經濟收入128.18萬元,帶動農民發展項目經濟增收5000余萬元。二是重經濟模式創新。茅坪鎮九里村從2009年起,通過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探索出了以社區股份合作社為平臺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新模式,為破解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集體經濟發展難題闖出了新路子。三是重土地流轉規范。制定土地流轉辦法,規范了土地流轉程序。重點解決了戶與村、戶與合作社之間的土地流轉遺留問題,降低了農村土地糾紛矛盾。在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基礎上,全縣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的村達到80余個,規范流轉的土地面積9200多畝,有效維護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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