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財政實施獎勵機制推進績效考核工作
梅江區在實行中小學校半年一次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繼續擴大考核范圍,制定出臺了鎮(街)黨政一把手每月績效考核辦法和區直部門季度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考核向基層和部門延伸,率先在全市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工作量化考核“全覆蓋”。
去年,梅江區在全市率先對轄區內的中學、城區各小學和中心小學實施學校和教師績效考核,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考核評價體系有效促進了全區總體教育教學水平的提升。為更好地激發各單位工作積極性,該區分別制定了《區直單位季度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和《各鎮(街道)黨政一把手每月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全面推行行政、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機制,力求使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評價體系更有公平性、可比性和合理性。該區緊緊圍繞區域經濟綜合實力爭創目標,把考核內容、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被考核單位,以“同考”形式使同類單位在同一起跑線上“賽跑”,形成重點突出、兼顧全面的績效目標體系。在實施考核過程中,由區直相關部門根據不同階段任務制定量化考核標準后,每季度對各區直單位和市屬駐區單位的主要業務、作風評議、招商引資、計劃生育、綜治信訪維穩、精神文明、黨建、廉政建設等9大類項目進行百分制考核;以時間與進度相結合方式,每月對各鎮(街)的經濟工作、新農村建設、特色農業、特色旅游、平安建設、生態建設、文化建設、黨建工作和其他工作等9大類項目進行考核,涵蓋工業產值、招商引資、稅收進度、就業培訓、“兩違”建筑監管、林改、扶貧“雙到”、社會保障等42小項,并把逐月考核結果報區考核辦認定。
每月、每季匯總后的結果將作為年終總考評依據,評選出3個年度綜合工作優秀單位,每個給予10萬元、其中一把手3萬元的獎勵;2個年度綜合工作優秀鎮(街),每個給予20萬元、其中黨政正職各3萬元的獎勵。與此同時,對單月或季度考核結果不達標,以及未完成工作或出現“一票否決”的,相應給予部門主要負責人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啟動干部問責程序的處理;對弄虛作假或把關不嚴、失職瀆職行為的,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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