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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稅局、市財政局日前聯合發出公告,就加強成都土地增值稅征管問題進行了公告。公告相關規定從10月10日起執行,至2014年9月30日止。
此次成都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調整情況為: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非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商用房預征率為2.5%。對于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為5%;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為6%;商用房核定征收率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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