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確保城市低保實現八化目標
近年來,我市緊緊圍繞民政“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核心職責,本著“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不斷加快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步伐,已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臨時救助、社會互助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城市低保實現“八化”。
一、應保盡保,實現保障對象全員化
城市低保通過13年發展,尤其是近幾年大跨步前進,逐步發展完善成為維系貧困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針對所有貧困人員的、具有普遍取向的救助制度。目前,全市持非農戶口的城鎮居民,只要家庭人均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225元/月,均可享受城市低保,真正做到了全覆蓋,實現了全員納入。截至2009年12月,全市低保對象有75353戶、147244人,占非農業戶口人數的6.3%。
二、建章建制,實現操作程序規范化
我們按照“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操作規范、服務優良”的管理要求,把救助工作和依法行政相結合,以《荊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建立城市低保工作應保盡保、動態管理、政務公開和服務承諾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依法行政、規范有序。一是把救助工作和民主管理相結合。經過十年實踐和探索,城市低保現已形成社區、街道(鎮)、縣(市、區)三級管理網絡,建立和完善個人申請、社區入戶調查、民主評議、鎮(街道)復審、縣(市、區)審批、張榜公布、舉報咨詢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各社區普遍成立了低保民主評議小組,聘請社區老黨員、居委會退休老干部、老大媽參與評議和定期核查。全市368個社區全部設置了由各縣(市、區)統一制作的公開公示欄,定期和不定期公示已保對象和新增對象。通過“四項公開”、“三榜公示”、設立舉報電話等形式,實行陽光操作,發動和依靠群眾參與長效監督。二是把救助工作和行風評議相結合。向社會公布優質服務、限時服務的承諾,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了社會救助工作沿著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健康發展,目前,全市8個縣(市、區)中,沙市區、松滋市、荊州區先后被評為全省低保規范化管理AA級示范單位,其他5個縣(市)均是A級示范單位。
三、多措并舉,實現對象管理動態化
(一)是開展定期核查。2004年我們建立了定期入戶核查、保障對象續保登記、參加公益服務等制度,狠抓已保對象家庭收入跟蹤核查,強化縣(市、區)低保局直接入戶核查,對新增對象入戶率達到100%,對全部對象每年集中時間組織核查一次,及時掌握低保對象動態,做到低保戶有進有出,補差額有升有降,建立了動態管理運行機制。2010年二季度,全市大力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工作,共清退已不符合條件的對象2.3萬人,占保障對象的7.4%。
(二)是實行限期保障。對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城市困難家庭,批準申請人一次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期限最短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而未就業的人員申請低保時,必須首先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就業申請和登記;享受低保待遇后,至少每季度要向社區居委會提供一次求職登記證明,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做好推薦就業工作,連續兩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者,可取消低保待遇。保障期限滿后符合條件希望繼續享受的,需要重新審批。
(三)是推行低保漸退。對積極就業、再就業的低保對象(不包括大學畢業生就業),就業后家庭收入雖然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就業崗位不穩定、收入較低的,可繼續享受1—3個月低保待遇,扶上馬再送一程以此鼓勵保障對象就業、再就業。
四、落實政策,實現資金籌措制度化
為督促地方低保預算穩定增長,省民、財兩廳除了加大檢查、督辦力度,還在分配中央、省級補助資金時,實行與當地財政預算力度、資金撥付到位程度、按時足額發放進度“三掛鉤”。荊州市直資金分配同樣遵循“三掛鉤”原則,全市初步建立了穩定的城市低保資金籌措機制。我們一方面積極向中央和省爭取補助資金,一方面努力自籌資金,按地方政府按不低于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8%—1.5%的比例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預算。2009年全市共爭取中央和省低保補助資金5億元,地方配套低保資金2750萬元。
五、三方配合,實現資金發放社會化
為保證低保資金發放的方便、快捷,全市在2000年就全部實行了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遵循“民政部門核定對象和標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銀行代發到人”的管理原則。代發銀行根據民政、財政兩家共同審核蓋章后的花名冊及時建立發放對象個人銀行賬戶,并在當月將財政部門核撥的資金計入個人賬戶,低保對象可持低保存折直接到指定銀行領取。民政、財政部門依據每月審核蓋章后的發放花名冊和財政部門向銀行撥付資金的憑證,記錄反映城市低保資金的發放情況,每季終了,民政、財政部門和銀行部門相互之間及時結賬對賬,以確保低保資金的發放準確無誤。
六、部門協作,實現救助政策配套化
近年來,我們加強與各部門的協作,針對低保戶的優惠措施不斷出臺、優惠力度不斷加大,形成了一套與低保配套的救助政策。
⑴醫療救助制度。這項旨在緩解低保家庭看病難的政策自2005年在我市實行以來,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連續3年作為為民辦十件實事之一。目前,醫療救助已經形成“六位一體”的救助體系。醫療救助對象包括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自費費用較大的城市低收入對象。救助方式主要是對受助對象住院自費部分給予一定比例救助。另外,還包括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農村合作醫療,對患慢性病長期服藥的低保對象給予定額門診救助,對低收入患病家庭給予一次性醫療救助等。2008年我們取消了醫療救助起付線和病種限制。2009年提高了救助上限并開始推行定額救助。2010年,我市再次對醫療救助制度作出了調整:城鄉低保醫療救助比例由以往的30%提高到40%,年最高救助限額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對家庭特別困難、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可以申請二次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1.2萬元;全面推行定額門診救助卡制度,救助對象延伸到低收入家庭;對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自費超過1萬元的,給予10%的一次性救助,封頂線為3000元;同時,各縣市區都已啟動建立“網上審批、事中救助”即時結算模式。2009年共支出3417萬元,2010年截止2季度,已救助救助對象28萬人、共支出救助金1931萬元。
⑵住房補貼制度。主要是和房管部門聯合開展經濟適用房申請、低收入家庭房租補貼和特困低保對象廉租房發放等工作,民政部門承擔家庭收入核查認定工作。
⑶臨時救助制度。我們在2008年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用以解決低收入家庭突發臨時性困難救助。另外,在物價上漲、突發雪災、節假日等期間,還對所有低保對象增發一次性救助。
⑷排污、用電、使用天然氣優惠。我們分別與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和物價局協商,對城市低保家庭的污水處理、用電和使用天然氣實施優惠措施。污水處理費給予每戶每月4元的價格補貼;用電每戶補貼4.51元;用氣價按每立方米降低0.45元執行(城市低保戶家庭基本生活用氣量按每月15立方米)。每年,全市用于這三項優惠減免的資金達到800萬多元。
⑸低保群眾就業服務體系。聯合勞動部門對低保對象實現再就業,擺脫貧困提供綜合性的就業扶持。
⑹義務教育減免。與教育局協商,對全市城市低保戶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在對口學校就學的實行“兩免一補”。
⑺其他減免措施。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低保戶還減免攤位、體檢、治安、衛生、工商、稅收、培訓等費用
七、網絡辦公,實現信息檔案電子化
充分利用網絡化辦公,實現了低保信息數據的電子化。全市各縣(市、區)街道辦事處和鄉鎮均配備了電腦并接通了互聯網,充分利用全省城市低保管理信息網這一平臺,完成了低保數據信息的網上錄入和上傳。全市建立了低保信息數據庫,并完成了與財政方面的財務臺賬電子信息以及勞動社保方面的數據對接,實現了信息資源共享,極大地方便了彼此往來工作,同時也更加方便群眾進行查詢和監督。荊州區和公安縣還購買了專門的服務器和軟件系統用于低保信息的處理,提高了辦公安全和效率。
八、依靠群眾,實現民主監督公開化
一是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公共活動場所、政務公開欄和宣傳欄以及電子網絡等形式,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傳力度,做到了“四公開”即低保政策公開、辦事程序公開、保障對象公開、保障金發放結果公開。
二是通過市長熱線、行風面對面、行風熱線、低保服務熱線等形式,廣泛接受基層群眾的呼聲和要求,2009年處理來信來訪283件,2010年上半年已處理2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
三是認真完成人大政協提案議案,接受監督。人大政協提案議案是暢通民意,傾聽民聲的有效渠道,一直以來,在辦理涉及社會救助的提案議案時,我們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與推動工作緊密結合,堅持領導重視、程序規范、深入調研、講究實效,答復意見得到了提案委員和群眾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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