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六項舉措確保強農惠農資金落到實處
近年來,中山市財政部門在各級檢察、紀檢、審計等部門不斷加強對強農惠農資金審計監督的基礎上,緊緊圍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轉變理財觀念,創新監管方式,采取六項舉措著力構建強農惠農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的體制機制,有效確保強農惠農資金落到實處。
一、著力打造資金安全運行通道。
一是各項直接發放的惠農補貼資金,主要包括種糧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能繁母豬補貼等,全部由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到代理金融機構,通過“一折通”發放,只要申報、公示、審核程序到位,補貼政策就能全面落實到位。二是各項間接惠農補貼資金,主要包括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動物疫苗補貼資金、良種補貼、漁業轉產轉業培訓補助資金等,主要通過政府招投標和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商。三是項目建設資金,包括用于農業、林業、水利、扶貧開發等項目資金,要求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按工程進度直接支付至供應商或施工單位。實行嚴格審核后的國庫直達,取消了項目資金在部門“漫游”的各個環節,大大減少了資金的流失和浪費。
二、著力健全管理制度建設平臺。
市財政部門注重從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設入手,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科學合理、層次清晰、分工明確、覆蓋全面的強農惠農資金管理機制,確保強農惠農資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為解決資金分配缺乏規范的標準和依據,分配隨意性較大等問題,對部分補貼性質的農口專項資金制定了補貼標準,近年出臺的資金管理辦法包括:《中山市主干農路“硬底化”專項補助資金管理使用辦法》、《中山市對種植水稻農戶實行直接補貼辦法》、《中山市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山市基塘整治驗收補貼辦法》等,在制度建設層面上實現了“無縫對接”,有效地防止了管理制度“缺位”現象,為管好用好強農惠農資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著力構建部門聯合共管機制。
為建立財政和農口部門職能相匹配的聯合共管機制,市財政部門制定了《中山市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誰審批、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市、鎮區財政與農口部門各自在財政支農資金監督管理和使用中的責任,通過行政處罰、績效分配、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斷強化管理責任追究,做到項目建設有人管,資金風險有人擔。
四、著力規范管理末端操作程序。
通過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取消了單位資金賬戶,實現了個人工資、惠農補貼財政“一折通”發放和項目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標。在直接惠農資金管理方面,補貼申報程序必須經過農戶申報、入戶登記、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鎮區主管部門核查、財政復核、鎮區政府領導審批等程序后,財政部門再向代理金融機構撥付資金,確保了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
五、著力突出資金使用管理創新。
一是大力推進支農資金整合。近年來,在全市逐步開展了以鎮為主、以主導產業或新農村建設為平臺、在資金管理渠道和用途不變的前提下,整合各類用途相近的各類財政支農資金,吸引社會資金,集中投入的自主整合模式。從2006年的整合資金2100萬元、發展到2009年的整合資金7600萬元,大大提高了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推行“以獎代補”、民辦公助、先建后補、以資代勞、財政貼息、貸款擔保等方式,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09年通過政策引導,市財政投入4000萬元農路硬底化資金,全市建成“硬底化”主干農路200公里,吸引基層財政及社會投入6300萬元,實現農田耕作區與公路網絡的“無縫化”連接,有效提高農資、農產品的運輸能力,受益花卉、水產、蔬菜水果種養的農地租金提高500—1000元。三是積極推進管理創新。把各級財政支農投入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根據項目進度及時將資金撥至實施單位,項目實施方案和工程資料在市財政備案留查,既保證工程進度需要,又體現了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六、著力推行項目資金跟蹤監管。
建立財政支農資金年度檢查制及“專管員”跟蹤監管機制,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標制、監理制、驗收制、進度撥付制、跟蹤監管制,堅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蹤監管,有效堵塞管理漏洞,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安全運行。同時,市財政部門聯合農口部門開展經常性專項檢查,加強對水利、農業等強農惠農項目建設資金的跟蹤檢查,“問題資金”概率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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