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該局近日發出《2013年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繼續保持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對房地產與建筑安裝、藥品與醫療器械和營利性的教育培訓等行業發票使用情況開展重點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繼續會同公安機關等部門一如既往地保持對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有針對性地繼續開展好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要集中力量查辦一批發票違法犯罪重大案件,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進一步遏制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高發態勢,進一步優化經濟和稅收管理秩序。
今年,稅務機關開展發票整治工作的重點行業包括房地產與建筑安裝、藥品與醫療器械、發電、供電、餐飲娛樂和營利性的教育培訓等行業。各地稅務機關要繼續將發票整治工作與稅收各類檢查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發票使用情況檢查作為稅收檢查的必查環節和必查項目,做到查稅必查票、查賬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和查票必查稅。
通知強調,要重點檢查一定金額以上發票及其業務的真實性,要逐票比對、逐票核查。特別是藥品、醫療器械行業發票以及列支項目為會議費、餐費、辦公用品、傭金和各類手續費的發票,要通過資金、貨物等流向和發票信息的審核分析,檢查其業務是否真實,是否存在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開具虛假發票或虛開發票的行為。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其他涉稅問題,要一并認真查處。對檢查發現的虛假發票,一律不得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辦理出口退(免)稅和財務報銷、財務核算。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配合通信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不斷完善發票違法信息治理分工協作機制,做好對發票違法信息的舉報受理、線索收集、鑒定、通報和綜合治理工作。對發現的發票違法信息涉案線索,要延伸檢查,協同公安機關深挖違法犯罪網絡,打擊職業犯罪團伙,查處大要案件。要積極配合財政、審計和監察等相關部門做好對行政、事業等非納稅單位發票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相關部門在發票檢查過程中請求鑒定發票真偽的,要積極協作配合,并依法提供支持和幫助。對確認為虛假發票的,要積極協助查清發票來源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