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財政部調研時表示:“從中長期看,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需要認真研究,逐步建立起覆蓋住房交易、保有等環節的房地產稅制,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隨著溫家寶總理再次將房產稅擺上臺面,圍繞房產稅這一話題的討論也再度升溫。
溫家寶總理的這一表述,被很多業內人士和民眾認為是對房產稅發展方向的重新思考和設計,也是政府今后要在全國推行房產稅的信號。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的專家們則表示,這一被寄予“調控房價”、“調節貧富差距”等希望的稅制改革,恐怕在短期內難以全面推行,房產稅改革之路還很長。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我國現行房產稅中,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吳景明說:“當前人們所關注的房產稅,其實是開征個人住房稅的改革。”
2011年1月28日,重慶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正式成為房產稅改革試點,開始向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盡管北京目前還未成為開征房產稅的試點城市,王凱卻對此充滿了希望,“我期望征收房產稅能夠抑制住當前北京房價的居高不下”。在當前房價高企的時期,大幅飆升的房價已成為很多民眾不可承受之重,像王凱一樣寄希望于房產稅來調節房價的群眾不在少數。
“作為一個直接向房產持有者開刀的稅種,房產稅自然被寄予了‘劫富濟貧’、‘打擊房價’等期待。”但吳景明坦言,從目前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情況來看,開征房產稅沒有對當地的房價產生什么影響,房產稅并沒能成為抑制房價的“定海神針”。
對此吳景明指出,兩試點地區房產稅的征收范圍是難以對房價起到有效抑制作用的主要原因。
“全面推行房產稅改革還需要時間。”吳景明提出,推行房產稅征收必須要經過全面細致的研究,決不能讓房產稅給絕大多數民眾帶來新的經濟壓力。比如當前一些房產持有者用提高價格的方法意圖將房產稅轉嫁給買家,這就需要在各稅種之間、各環節之間建立相互配套的有機聯系,具體有效的解決措施也要進一步研究。
“我認為今年房產稅改革不會有太大的變動,增加試點的可能性也不大,距離全面推行房產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吳景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