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的有關政策日前獲批,涉及六方面22條的政策措施浮出水面。根據批復,國家將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深圳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經營發展處處長王錦俠日前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詳解了前海獲批政策的過程和意義,并就業界關注的稅收優惠政策范圍、企業進駐前海條件等問題作出詳細解讀。
“比想象中更好”的政策
作為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錦俠感觸良多。他見證了從前海先行先試政策從去年上報直至今年批復的全過程,在此期間,到北京跑部委成為了他的日常工作之一。事實上,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在前海政策獲批的前一周,他還在北京出差。
不過,這般辛苦是值得的:細讀國務院的批復文件,可以發現全文用了18個“支持”、5個“允許”、5個“探索”、2個“進一步”、2個“創新”,和1個“積極研究”。王錦俠認為,這套強有力的話語體系,體現出一個含金量高、創新空間大、支持力度強、先行先試作用明顯、深港合作內容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內涵豐富的政策框架體系。
“有領導看到政策后頗為驚喜,認為獲批政策比想象中更好,含金量很高。”王錦俠說,對比最初的上報方案,雖然有的提法被刪去了,但有些沒有提的也被充實進來。他同時表示,“不存在原來要的多,現在給的少,或者原來要的少,現在給的多的情況”,獲批政策是在現有認識條件下,對前海作為“特區中的特區”政策需求的認識成果,也是同類批復政策中創新空間最大、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政策體系。
優惠政策吸引國際增量
根據國務院的批復,前海在現代服務業的稅制改革方面獲得多項先行先試政策。企業所得稅方面,“在制定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的基礎上,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規劃產業發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的暫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的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據王錦俠介紹,兩條稅收政策(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并用后,對于國際企業來講,前海將成為稅收“最惠地”。他表示,兩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后,將實現前海地區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方面與香港的接軌,并為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前海方面,營造一個和國際發達城市大體相仿的稅收環境。
此外,在金融創新政策方面,國務院批復文件還提出,支持香港金融機構和其他境內外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國際性或全國性管理總部、業務運營總部,加快提高金融國際化水平,促進前海金融業和總部經濟集聚發展。
這樣前所未有的稅收優惠力度,再加上“促進前海金融業和總部經濟集聚發展”的提法,不僅讓其他新區羨慕不已,不少企業躍躍欲試,但也引發了企業將總部從其他地區遷至前海,以及地區競爭失衡等方面的擔憂。
王錦俠強調,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一個重要前提是企業必須符合前海產業準入目錄和產業優惠目錄。根據國務院批復文件,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分別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國內來講,前海管理局將準確地把握國家政策內涵,在前海加強稅收征管,防止稅源轉移,防止地區間競爭的失衡,同時,企業也應準確把握政策內涵。”
關于總部經濟,王錦俠表示,前海的稅收優惠安排主要考慮的是吸引國際增量。例如,如果不是新增總部,不是新增業務,原則上深圳市內的企業總部是不能到前海注冊的。王錦俠進一步解釋稱,稅收優惠政策的一個重要考慮是吸引國際現代服務業總部機構集聚前海,為把前海打造成為亞太地區有重要影響力的生產性服務業中心,建成世界重要服務貿易基地創造條件。
企業進前海需過三道關
2010年國務院批復《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后,前海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此后的前海一直籠罩著耀眼的光環,一批又一批企業登門造訪。而國內其他新區常用的“招商引資”的做法,在前海變成了“選商選資”。
王錦俠介紹說,從國務院此次批復的政策來看,企業能否在真正意義上進入前海,需要過三關。
第一關是入區,即進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企業應在產業方向上符合要求,還要在企業品質和項目品質方面符合要求。據了解,前海管理局制定了入區的有關準入辦法,正在報深圳市政府審議。
第二是企業是否能享受前海稅收優惠的政策關。即根據國務院批復,需符合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的企業才能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三是用地關。王錦俠表示,前海管理局將按照選商選資的要求堅持高附加值、高門檻,集約發展的原則來把關。前海是面積最小的國家級新區,要在彈丸之地作出經世文章,就要求前海和其他國內新區相比,進一步提高產業的集約性,強調空間的緊湊度,提高空間的負荷度,優選重大產業平臺,重大產業載體,重大的產業項目來安排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