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協委員沙龍、調研視察活動到專題議政會,乃至上海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在近3個月的時間里,一個話題被市政協委員們在各種場合反復提及、反復討論。解決問題的思路不同、意見不一,但大家的共識是:這事兒,還得咱們委員給政府管理部門提意見!
讓委員們如此集中關注的事,還真是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一項為了便利生產企業自營出口而制定的政策,在實際操作中被各種疊加的善意異化成了企業需要設法規避的“陷阱”,不僅大幅提高了企業合規成本,更可能構成我國制造型企業轉型升級的障礙。
在大型國企擔任財務總監的方懷瑾是“挑頭兒”的委員之一,據他介紹,大約10年前,為鼓勵生產企業出口,國家主管部門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對制造型企業自營出口業務進行指導。“一開始,出口企業只有出口自己生產的產品才能獲得出口退稅。后來考慮到出口產品日益復雜,不可能完全由一家企業獨立完成,所以把出口企業用于配套的外購產品‘視同自產產品’。”他說:“但是,認定過程非常麻煩,雖有實施細則,可其中裁量的模糊空間不小,很容易產生爭議。可怕的是,一旦企業和稅務部門意見不合時,就有可能被以‘騙取出口退稅’論處。這就厲害了,不僅是行政責任,更可能承擔刑責。”
“刑事責任一般是不會的,但行政責任也夠嗆。”孫榮華委員表示稅務部門其實也很理解企業苦衷,通常會從輕發落。但行政罰款也很厲害,“很多企業被罰一次就趴下了”。他同時表示,其實這個問題,基層稅務干部也覺得很頭痛,常會建議企業干脆另外注冊個項目公司,專門從事自己企業產品的外銷。或者,從外地配套供應商處直接出口。這種說法,得到不少委員佐證。
“但這樣企業成本就被抬得很高。”方懷瑾給大家算賬:單獨注冊個外貿公司,房租、水電、人工等等本身就是一大堆費用。“關鍵是,費了這樣大的勁,最后干的還是企業本身就在干的那點事,豈非莫名其妙?”而從外地經銷商處直接出口,則物流組織復雜、和外方的溝通費勁,給企業徒增麻煩和成本。
更詭異的是,這般操作雖然企業和稅務機關分別避免了“騙取出口退稅”和“監管不力”的嫌疑,國家和出口企業卻誰也沒得利:經進出口貿易公司轉手,國家需要付出的退稅額度一般還略高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而企業多了一大堆麻煩。“有關部門的初衷無非是防止企業騙取出口退稅,何以要如此舍近求遠?”在一些熟悉財務的委員看來,要達成此目標管好三件事就足夠:產品是否真實出口、產品國內稅賦是否繳納、產品品類是否在退稅范圍。
這個問題為何在現階段對我國制造型企業尤為重要?委員們分析,對于制造型企業而言,目前正面臨著轉型升級,部分生產外遷是大趨勢。對很多企業來說,關鍵工藝留在一地,便于研發;基本加工安排在另一地,便于降低成本。“中國制造”在國際市場上仍是塊響當當的牌子,中國企業仍需要以“制造商”的面目出現在國際市場。所以,我國制造業“自營出口”的渠道必須暢通。
委員們何以希望這個問題能通過政協平臺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因為,這是個相對專業的問題。這種專業,不在于其原理復雜,而在于是太瑣碎的實務。“基層的企業和稅務干部,考慮問題多半從避免麻煩出發,很少去探究更深層面的問題。”幾位委員表示,而一般的專家、高層管理者,又不見得有機會詳細了解其中的曲折。“這樣,國家很好的意圖就被一層層善意地曲解,結果就完全偏離了政策初衷。”委員們表示,這樣的事,他們不反映,誰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