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上報試點房產稅方案涉及稅制體制改革
據媒體報道,湖北今年或將成為新一輪房產稅試點區域。消息稱目前該課題報告湖北結題,并已上報相關研究成果,但上報的方案跟上海、重慶迥異,滬渝是把征收范圍擴大到個人,而此課題研究涉及稅制的體制改革。
去年12月5日至6日,全國部分省市財產行為稅工作座談會在海南三亞召開。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司長陳杰在講話中透露,該司今年要做好四項稅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項是:在湖北、湖南兩省開展房產稅、城鎮土地稅合并的改革試點,對企業和單位按評估值征稅。
湖北發改委人士表示,從目前內容看,國稅總局官員所說的試點,基本與2010年湖北在武漢城市圈進行的課題研究類似。研究涉及的是對房產稅體制和管理上的改革,最核心的內容是對房產按市場評估值征稅,并合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稅。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透露,目前課題報告湖北已經結題,并已上報相關研究成果,如果轉向按市場評估值征稅,無疑能夠更為準確的反應房產價值的變化。“這個跟上海、重慶試點的完全不一樣,滬渝是把征收范圍擴大到個人,而課題研究涉及稅制的體制改革,”他表示。
有稅務專家就此表示,此次改革試點是目前稅務部門認定的未來房地產稅改革的大方向,即把現行稅制下的對房地產按"土地面積"和"房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價值"征稅,改為按"市場評估值"征稅。
該專家表示,湖北先對企業和單位房產按評估值征稅,符合先易后難的策略,因為一旦對企業、單位房產試點成功,就可以順利延伸到個人住房,解決目前對個人存量住房征稅的技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