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7日再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規定依法利用廢物和從廢物中回收原料生產產品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草案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應當根據需要安排適當數額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清潔生產。企業用于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
此外,對從事清潔生產研究、示范和培訓,實施國家清潔生產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自愿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協議中載明的技術改造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資金支持。
我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于2002年制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情況,2010年進行了執法檢查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提出適時修改清潔生產促進法,并明確了修改內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