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月27日發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構成、特征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作出詳細論述。
白皮書指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證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中國發展進步的制度保障。
到2010年底,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意志,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它的形成,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白皮書指出,在稅法方面,我國先后制定了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以及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等行政法規,不斷健全稅收制度。
白皮書表示,將繼續加強經濟領域立法。適應深化財稅、金融等體制改革要求,完善預算管理、財政轉移支付、金融風險控制、稅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加強稅收立法,適時將國務院根據授權制定的稅收方面的行政法規制定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