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等財稅新政,引起了公眾和媒體的廣泛關注。
民眾和輿論的聚焦,意味著社會各界對國務院出臺的幫扶小企業公共政策,不僅寄予厚望,而且更期望用財政金融這把“利劍”,讓小企業盡快走出陰霾,見到久違的陽光。
幾年前,小型微利企業的營業稅和增值稅曾做過一次提高,目前小型、微型企業的增值稅起征點是,如果銷售貨物的話,差不多是2000元-5000元的標準;如果是應稅勞務的話,1500元-3000元。營業稅的起征點基本上是1000元-5000元。近年來由于受通脹、成本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這個起征點標準已經體現不出政策的優惠性。
鑒于此,國家層面開始出臺對小企業影響比較大的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而對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步伐要大一些,稅收優惠要具有前瞻性。原因是,從目前整個中小企業的困難狀況來看,形勢不容樂觀。
今年3月份的一份調查顯示,有17%的人認為,應該出臺稅收優惠政策,以改善個體戶和小企業的生存困境。客觀地講,由于目前個體戶和小企業的增值稅起征點過低,以及稅率偏高,嚴重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發展。一些個體戶中,有不少都生活較困難,經營處于維持生計階段,在目前物價水平較高的現實下,經營困境更為明顯。
因此,國家職能部門在制定實施細則時,理應把握前瞻性原則,借鑒國外經驗,盡量使減稅政策一步到位,讓小企業盡快被減稅陽光普照,這不僅能減輕這個弱勢群體的納稅負擔,也能最終激活中小企業者的創業潛能,實現共同富裕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