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9月23日公布數據顯示,前8個月全國財政收入74286.29億元,同比增長30.9%。由此測算,2011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元。多位專家9月18日表示,在關注財政收入的同時還要注重財政支出,未來減稅是稅制改革的目標。
我國財政收入的持續大幅增長,給財政增加公共服務和民生福利支出帶來了希望,也給減稅帶來了空間。筆者認為,我國財稅改革應著重解決財政支出比例失衡、稅收收入比重失衡這兩個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一針見血地指出:“北歐的稅負比我們重,但公眾抱怨的卻少,主要是因為財政收入多用于民生。”可謂是一語道破了我國財政支出比例失衡的關鍵性問題所在。毋庸諱言,長期以來,我國行政運行成本過高、“三公”經費支出過大,在很大程度上擠占了公共服務和民生福利支出的份額,形成了一種非對稱性的財政分配不公,早已為社會公眾所詬病。
盡管隨著財政收入的持續增長,近些年來公共財政在教育、醫療、社保等關系到國計民生的投入上有所增加,九年義務教育實現了學雜費全免、醫療衛生投入也有所增加、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社會養老保險都在啟動并且向著全覆蓋的方向努力,但是其“起步價”還很低,保障程度并不高,離人民群眾的期望值還相去甚遠,還不足以使其所承受的稅負痛感得到撫慰。
盡管隨著財政預算公開的深入推進,90多家中央部門已經公布了“三公”經費,但其細化的程度還很不夠,而地方政府的“三公”經費公開還未見有積極的跟進,目前只有北京、上海、陜西等少數省級政府部門公開了“三公”經費數據,省級及其以下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如何做好“三公”公開接力、百姓如何行使其監督權等問題,雖已經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但卻未見有實質性的進展。
只有各級政府在財政公開上能夠與社會公眾“坦誠相見”,提供能夠讓人看得懂的數據和情況,才能使之實施有效的監督,使行政運行成本和“三公”支出控制壓縮到更合理的范圍,用于公共服務和民生福利的財政支出實現最大化,從而有效地解決財政支出比例失衡的問題,產生以國民“幸福指數”撫平其“稅負痛感”的效能。
有關專家指出,在我國現行的稅制下,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易于轉嫁的間接稅收入在稅收總量中所占的比重高達七成以上,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不易于轉嫁的直接稅占比尚不足三成,具有直接稅性質的房產稅目前還只在上海、重慶兩市試點征收,遺產稅尚處于研究階段而缺位。
當前公眾之所以感覺稅負偏重、產生稅負焦慮,主要是由于間接稅負擔比重過高,層層轉嫁給大都處于中低收入階層、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消費者,而承受能力較強的高收入階層,卻由于直接稅比重過低而并未承擔本應承擔、也有能力承擔的稅負。因此,專家大都認為應進行結構性減稅,筆者以為結構性減稅重點應解決我國稅收比重失衡的問題,即降低間接稅稅負,增加直接稅份額,從而使我國稅收征管重點盡快實現向高收入階層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