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國家稅務總局印制了《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國稅函[2011]第204號)。
稅務總局提到,《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2011年第一冊、總第二十四冊)已印制完畢,作為稅務機關辦理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的依據。
自2011年4月起,《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 電子數據(下稱電子圖冊)將通過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自動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應保證本局內網與稅務總局正常連通,確保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數據庫服務器、 MQ中間件正常運行,以便電子圖冊自動下發的正常完成。
為了防止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自動下發不成功影響電子圖冊的更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業務人員應在每次收到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的通知以后,檢查新的電子圖冊是否接收成功。具體操作方法是,在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免稅圖冊管理”模塊的“免稅圖冊管理”界面中,查看顯示的電子圖冊,系統會顯示冊號、以及生效日期等,比如,上期圖冊為23冊,本期圖冊為24冊,在系統界面中如果看到圖冊為24冊,表示接收成功。
如果接收不成功,仍可按照過去的做法,通過數據庫腳本形式更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可通過稅務總局金稅工程運維網(網址:httP://130.9.1.248 ) “應用支持/軟件庫/車購稅/數據”目錄下載新的電子圖冊更新包。
電子圖冊更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聯系稅務總局呼叫中心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技術支持(服務電話:40081 12366-1-3-2)。對于重大問題,應按照稅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體系的重大事項報告流程及時上報稅務總局(電子稅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