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細化。
此次細化的包括種植業類、畜牧業類兩大門類,具體包括小麥初加工、稻米初加工、薯類初加工、類糧食初加工、水果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纖維植物初加工、麻類初加工、蠶繭初加工和肉類初加工。
該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