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部門的官員聲稱我國要努力實現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力爭“十二五”期間實現職工工資“倍增”。筆者以為,真要實現普通人群的工資收入倍增,恐怕只有一個可靠途徑——那就是全方位的、連續的、大規模減稅。
從當前的微觀經濟主體來看,中國的多數企業或機構基本上都不具有給予職工五年內工資倍增的條件。
以普通勞動者所在的各種就業單位來看,許多私營業主從事的是微利行當,普遍性大幅提高收入比較困難;那些在私營企業就業的,其企業利潤在當前物價上漲的情況下,恐怕也很難有大幅提高職工工資的能力。
也許只有公務部門和少數壟斷企業有著工資收入五年倍增的能力,但公務部門就業者的收入實際上來源于稅收,壟斷企業的利潤則來源于全社會的支出。這些部門和壟斷企業職工的工資上漲,恰是全社會的成本和支出上漲,反會擠占社會其他經濟主體員工的收入。
再從宏觀經濟來看,目前全社會就業者的工資收入在未來幾年內倍增也很難實現。根據2010年某機構的調查,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達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續下降,2005年已經下降到36.7%,22年間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而與勞動報酬比重的持續下降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資本報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個百分點。
同樣的,中國的財政收入增速明顯高于GDP增速。據統計,2006年~2010年,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1.2%,如果按現價計算,年均增長16.6%,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1.3%,遠高于GDP增速。
綜上所述,要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收入,讓勞動者的收入在未來幾年內實現倍增,可行的只能是讓勞動者收入在GDP中所占份額逐年擴大。比較現實的做法就是,需要全面的、連續的、大幅度減稅。比如說,一方面,要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使得企業有能力去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另一方面,是要大力減輕勞動者的個稅稅負,著力培養具有良好消費能力的中產階層。
日本也曾在上世紀60年代推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不到7年時間,人均國民收入就翻了一番。日本當時的“收入倍增”依靠的是各政府部門一起發力,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組合拳,包括最低工資制、推行社會保障、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削減個人收入調節稅和企業稅等政策。
反觀國內,筆者以為,在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中,如果沒有全面的減稅,那么未來數年的職工工資收入倍增計劃不具備實現的基礎,也缺乏可靠的操作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