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改革都不是一帆風順的。農村稅費改革的巨大成果,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熱烈擁護和支持,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們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必須看到稅費改革后存在的不容忽視的諸多問題。
鄉村債務化解難
由于地方經濟發展緩慢,財政困難,保穩定與謀發展矛盾突出,同時不少地方和相關部門債務風險意識淡薄,監督不到位,管理混亂,多年來,興修農田水利、村村通水泥路項目貸款、道路修建養護、農村教育、救濟等費用形成了巨額鄉村債務。
財力薄弱影響機構運轉
大部分鄉村集體財力微薄,鄉鎮只剩下為數極少的工商稅,取消了原先納入財政預算和財政財務開支的稅費項目,鄉鎮可用財力極少。縣對鄉鎮只能保人員工資發放,對村的轉移支付更少。尤其是邊遠貧困山區,行政成本高,工作條件差,工資補助沒保證,干部思想不穩定。
遺留問題難解決
稅費改革后,由于歷史欠賬較多,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有事難議、難做,稅費尾欠難解決,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及跟蹤監督不夠。
義務教育投入不足
農村學校實行了“一費制”,取消了教育集資,使得農村教育基礎性工作所需資金投入嚴重不足。
農墊稅包袱無力解決
稅費改革后,鄉村兩級墊付的農業稅數額巨大,無力解決。
不良資產難以盤活
應收未收款項由于逾期時間長,不良債權比較大,沒有得力辦法消赤減債,導致資產難以盤活,想辦的事沒法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S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