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我國進入稅負的密集調整期。煙草稅、車船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紛紛進入上升通道,備受熱議的車船稅首當其沖?傮w上看,2011年的積極性財政政策,“積極”的內涵相比于前兩年有較大不同,在此前提下,稅負將會在行業、稅種上呈現有增有減的態勢,而不會一味上調。
我國現行的車船稅暫行條例是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2010年10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車船稅法(草案)。依據該草案,乘用車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稅,稅負相比以前將會有所上調。2010年10月25日,人大常委會審議該草案,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于10月29日在網上全文公布了該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一個月時間內,共征得公眾意見近10萬條。其中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53137條,占54.62%。按照程序,車船稅有望在年內通過立法。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張培剛研究員認為:這個稅種的性質到底是什么,提到人大立法,那車船稅首先到底是財產稅呢,還是作為消費稅判斷,這是個性質的問題;第二個問題才是關于這個稅負到底是個什么樣子的,就是負擔應該有多少比較合適。
稅制改革的推進,應當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以不增加、或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總體稅負為前提。張培剛認為,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將呈現不同以往,新的內涵。而稅改也將在總量平衡的前提下更加靈活。
張培剛還說,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國務院一些會議的精神,2011年的方向就是實行積極財政政策,這種積極財政政策,內涵上應該有所變化,而且給這個積極方面賦予新的一些含義。在減稅的積極政策下,減稅的力度、手段還有一些方向上應該是有所改變。不是一味地積極,也不是大規模地減稅,它是有力度、有方向、靈活性地體現技巧。
在這種情況下稅負不會有太大的提高,就是通過稅制改革,一些稅法的出臺,或者一些稅種的調整,有些方面可能是要增加稅收,有些方面改革是要降低稅收。原則上應該保持平衡,就是基本穩定的一種稅負,但從結構上可能有升有降。否則的話,這樣一種改革就體現不出積極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