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三部委擬定的環境稅方案已成型,四個稅種初定,每年開征1000億元;但該方案的諸多操作內容上,在稅率以及整體思路方面還存在爭議。
綜合媒體12月10日報道,環境稅征收方案已獲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三部門的一致通過,目前已上報至國務院。經濟參考報援引權威人士觀點稱,此次上報的環境稅征收方案將首先對二氧化硫和廢水兩個稅目進行征收,采取對污染物從量計征的辦法,稅負水平與當前的排污費相當。接近部委的有關專家認為,眼下時機選擇是難題,相關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臺。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該方案的諸多操作內容上,在稅率以及整體思路方面還存在爭議。尤其還未獲得其他部委的認同。此外,環境稅制度設計的最終意義考評也在爭議中。即是否是某些部門基于自身利益而產生的征稅沖動?征稅是否能量化出對環境保護的作用?在整體稅負不調整(不減少)的狀況下,征稅是否僅僅體現對企業的增量加稅,而無法體現環境經濟政策對企業所應有的激勵作用。
“費改稅后,環境稅的總收入要高于排污收費的總量。”環保部有關專家表示,上述稅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個方案中的低方案。據此測算,一年排污稅收入大約600億元(目前我國排污收費年征收總額不足200億元),碳稅收入大約為400億元。也就是說,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計,開征環境稅每年可達1000億元。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表示:“環境稅是增稅,同時國家也應調整稅制結構,在所得稅等環節減稅,這樣才能維持稅負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