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瘋狂的高房價,中央政府再次做出了為其降溫的堅決態度。在4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除強調要進一步收緊房貸措施外,更是首次提到“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顯然,中央將調控房地產的重點放在了住房消費環節,但具體如何操作給業界留下了一個懸念。
目前,業界爭論的可能針對房地產而制定的稅收政策主要有三種。
覆蓋普通住房
有媒體報道,繼重慶宣布擬征特別房產消費稅后,上海也將開征住房保有稅,以確保房產稅能覆蓋普通住房,這或許成為完善現行房產稅的好的嘗試。
記者了解到,現行的房產稅是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主要是針對經營性房屋征收,對個人所有的非經營性房屋暫免征收,這意味著現行房產稅對普通居住房屋缺少稅收調控機制。
也有消息稱,完善后的房產征稅可能在京、滬、深、渝四個城市進行試點。雖然該消息尚未被相關部門證實,但值得關注的是,最近的官方文件頻頻提到房產稅,似乎表明這或將是官方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一種新選擇。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教授秦池江表示,如果上述稅收政策出臺,將會對目前樓市的過度投資、投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房屋保有環節成本的從無到有,必將會影響投資性購房對未來的投資預期收益率,部分投資購房會被擠掉。
向物業稅過渡
也有一些專家認為,可以通過開征物業稅來調控不斷上漲的房價。但相較于房產稅來說,現在開征物業稅的基礎還不太具備。
因為物業稅首先需要全國人大通過立法開征,而房產稅已經由國務院頒布,征收更容易;其次征收物業稅需要大量專業、公正的房產評估機構,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并不具備這樣的評估能力。此外,這還涉及到物業稅和現行的稅收體系如何接軌的問題。
根據相關專家解讀,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并,然后借鑒國外房地產保有稅的做法,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
不過,自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先后批準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6省市進行模擬評稅試點地區,即“空轉征收”;2007年,又新增安徽、河南、福建、天津4省市為“空轉”試點。但截至目前,“空轉”物業稅試點似乎并未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且,至今也沒有出現官方口徑的參考方案,物業稅還是一派亂象。
秦池江認為,可想而知,物業稅的開征難度太大,一是試點效果現在還不得而知,二是征收難度很大,三是技術層面可能還沒有理順,四是各利益攸關方的博弈難以取得共識。而且即使開征物業稅,成為一個全新的稅種,想要馬上達到“抑制房價”的預期似乎并不可能,“完善現行的房產稅,可以作為向物業稅的一種過渡”。
國金證券房地產業分析師曹旭特也表示,相對于物業稅而言,房產稅并非一個新稅種,征收房產稅不需要立法,只是將原先規定的優惠部分取消,所以房產稅的征收更易推行。同時,物業稅需要在周期評估物業價值基礎上征收,而房產稅是按原值的一定比率征收,不需要評估,“所以短期內政府應該會完善房產稅,而不是開征物業稅”。
完善出售環節稅收
世紀證券房地產行業分析師王斌卿在接受記者采訪表示,以上兩種稅收政策的制定都有很大的可能性,而且都應該主要是針對第二套房的。但是銷售環節的稅收或許會進一步推高房價,但不失為遏制投機需求的一項有效措施。
房屋出售環節的稅收政策包括針對房地產的契稅、營業稅等。
王斌卿認為,如果完善后的房產稅和其它一些稅收政策的調整能夠順利實施,也將會有效提高房屋所有者持有房屋的成本,對于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和房價的過快上漲將會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