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從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對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寧夏等6省(自治區、直轄市)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信用社繼續免征企業所得稅。
據了解,通知所稱汶川地震災區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所規定的極重災區10個縣(市)、重災區41個縣(市、區)和一般災區186個縣(市、區)。
責任編輯:Zac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從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對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寧夏等6省(自治區、直轄市)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信用社繼續免征企業所得稅。
據了解,通知所稱汶川地震災區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所規定的極重災區10個縣(市)、重災區41個縣(市、區)和一般災區186個縣(市、區)。
上一篇:城鎮數字影院建設將享稅收優惠